《临沂市市辖区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模拟审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制定。为便于建设单位、设计机构及相关单位准确把握政策规定,推动政策落地实施,现对《办法》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对标泉州市、南京市、三明市、东方市等地规划预审先进改革经验,提高规划方案审查效率,结合市辖区规划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办法》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坚持开门立法、多方征询意见,对内征求局相关业务科室实操建议;对外征求市房地产协会、建筑业协会、勘察设计协会意见,并调研重点企业,收集市场主体诉求。充分吸收各地成熟改革举措与各方反馈建议完善文稿,按程序审议通过后印发试行,实施过程中将结合项目实操动态评估优化。
三、出台目的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规划审查服务模式,推动审批流程再造。建立规划方案模拟审查机制,推动服务关口前移,支持企业同步开展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压缩项目落地周期,助力“拿地即开工”落地见效。健全联合会审、告知承诺、容缺受理配套制度,构建系统化审查服务体系,提升规划审批服务主动性与精准度,保障产业项目、公共服务项目高效落地。
四、主要内容
一是明晰基础定义与适用边界。界定模拟审查概念、实施原则,区分准予适用、禁止适用项目类型,明确中止审查情形,统一市辖区模拟审查执行标准。
二是创新前置预审模式。在土地供应筹备阶段提前介入开展规划方案实质性审查,打破“手续齐全方可审查”传统模式,充分利用土地办理窗口期并行推进前期技术工作。
三是规范全流程办理要求。细化模拟审查申请、受理、技术审查、意见反馈、中止、转换正式审批全流程规则,厘清各方权责边界。
四是完善配套协同机制。落实一次性告知、多评合一联合会审、动态中止管理,扩大告知承诺、受理适用范围,推动模拟审查意见与正式规划许可无缝衔接。
五是健全靠前服务机制。落实项目挂钩服务制度,一次性告知存在问题,提前开展技术指导和政策辅导,减少方案反复修改,降低企业时间成本。
五、主要意义
推行模拟审查是我市对标先进、补齐规划审批改革短板的标志性举措。改革实施后,原有审批周期预计压缩20天,审批周期压缩约28%。政策落地后,能够有效缩短项目前期筹备时长,预计企业前期投入降低15%,项目开工率提升20%。有利于构建提前介入、并联推进、高效协同的规划审查新格局,持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为市辖区各类建设项目提速落地提供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