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标准地名、门楼牌编制集成办理的实施方案(试行)》已经于9月28日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印发,通过加强部门协同,打通业务系统,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要件,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跨部门的“单项事”,整合为企业群众视角的“一件事”,推行集成化办理,大幅减少办事环节、申请材料、办理时间和跑动次数,更好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
1.优化流程审批事项“合并办理”。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和标准地名核准、门楼牌号编制三个分属于不同审批阶段的事项,与现有规划审批流程进行有机融合,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一个审批文书”运作模式,形成地名核准、规划许可、门楼牌号编制等多个环节整合为一的审批体系。
2.强化协同审批服务“联合攻坚”。制定《关于推行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标准地名、门楼牌编制集成办理的实施方案(试行)》,形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公安、住建等多部门密切协作工作体系,推动服务联动,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企业通过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事大厅系统提交申请,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同步将材料推送至地名主管部门及门楼牌号编制主管部门,申请确定项目标准名称及门楼牌编号事项,相关主管部门限时将地名核准及门楼牌号编制审批文件推送至审批部门,实现审批服务无缝衔接,变“企业多次跑”为“数据线上跑”、变原来的部门“单打独斗”为现在的“合力攻坚”。
3.合并内容审批证照“一证办理”。为进一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便捷化,推行“一证办结”,合并证照内容,只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将地名核准和门楼牌号编制审批内容作为证书的附件,不再单独核发地名核准和门楼牌号编制审批文件。建设单位在项目具备条件后即可主动联系相关单位制作门楼牌号,并将其安装到位。
施行《关于推行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标准地名、门楼牌编制集成办理的实施方案(试行)》实现“用最少的时间、最精简的流程”,进“一扇门”办“所有事”的目标,不断提高涉企服务能力,增强企业办事的体验感,打造重商、亲商、暖商的一流营商环境。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关于推行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标准地名、门楼牌编制集成办理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