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临沂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阶段的公告公示工作,保障市民的规划知情权,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临沂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我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编制内容
一是明确了批公前告和批后公示的内容、程序及公示的方式。
二是确保了公众提出意见的渠道畅通,同时对公众意见进行分类,合法合规的一般公众意见要予以采纳,不采纳的主观意见应做好解释。对利害关系人反馈意见多、分歧大、情况复杂的事项,应按规定做充分论证,需要举行听证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是明确了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对规划实施公告公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临沂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的公告公示办法》的出台规范了我市国土空间规划批公前告和批后公示工作流程,提高了公众参与度,使我市国土空间规划批公前告和批后公示工作更规范、更透明。
政策文件: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的公告公示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