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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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水号 | 202605060040B185A39 | ||
| 标 题 | 怎么办理房屋加名? | ||
| 写信时间 | 2026年05月6日 | ||
| 信件内容 | 怎么办理房屋加名? |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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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婚姻状态下“加减名” 一、涉及婚姻状态下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主要有哪些情形? 加名:登记在夫或妻一方名下,现在想把不动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A→AB) 减名: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现在想把不动产登记在夫或妻一方名下(AB→A) 更名:登记在夫或妻一方名下,现在想把不动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A→B) 无论是哪种情形,都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到现场办理,同时携带:双方身份证件、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和土地证)、结婚证,并现场签署关于夫妻财产的约定书。 请注意,如果房屋有抵押在业务办理时还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材料建议您和抵押权人(如银行)咨询。 二、夫妻俩的房子打算出售,需要双方一起到场办理吗? 这取决于证书上记载了谁的名字。 记载权利人为夫妻双方,处分(卖房屋或抵押房屋等)时双方都需到场,如不能到场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进行公证委托。 记载权利人为夫妻其中一方。处分(卖房屋或抵押房屋等)时证载权利人到场即可,并不需要另一方到场申请。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及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规定,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因此,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由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提出申请即可,不需要其他人到场申请。 三、业务多长时间可以办完? 一小时即可办结。 四、需要什么费用? 此项业务免收登记费,只需缴纳工本费10元/本,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夫妻间转移不涉及税收,无需缴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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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对象 | 自然资源局长信箱 | ||
| 处理时间 | 2026-05-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