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市局各科室单位:
根据《临沂市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关于共享应用2025年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和报送应用情况的函》等文件要求,市局组织更新完善了本系统各领域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关于印发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执法领域分级分类评定标准和配套制度的通知》(2024年2月6日印发)同时废止。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20日
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实施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