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临沂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电动两轮车智能换电网络建设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贵委对我市电动两轮车安全治理、便民出行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注。提案结合我市电动两轮车保有现状,围绕智能换电网络规划编制、政策保障、市场培育、场景布点、监管共治提出四方面具体建议。结合我局职责,现就收到该提案以来,对提案各项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提案“政策引领筑根基,构建系统性支撑体系”建议落实情况
收到提案后,我局立足自身职能开展相关工作。编制智能换电网络专项规划、财政补贴奖补政策属于市发改等相关牵头部门职责。我局将配合牵头部门,依托现有国土空间成果,梳理商城片区、核心城区、高铁片区等重点区域地块基础资料,为专项规划编制提供国土空间数据支撑。
在审批管理方面,我局对照《临沂市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豁免清单》落实相关要求。一是对电动自行车换电柜,符合《临沂市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豁免清单》相关条件的,免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二是对于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大型换电设施,实行并联会审,提供靠前规划技术指导。
提案提出的“一件事一次办、一窗受理”属于行政审批部门牵头事项,我局做好规划环节协同配合。财政激励补贴相关举措不属于我局职能,已将该部分建议转交相关主管部门研究参考。
二、对提案“市场驱动强活力,培育多元化运营生态”建议落实情况
企业遴选引进、“车电分离”运营模式推广、设立政务专窗等工作,属于发改、行政审批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收到提案后,我局聚焦空间保障开展工作。对意向落地的换电类项目,主动提供选址、场地布局、安全退让距离等规划技术咨询服务,为各类市场主体落地提供平等的规划服务条件。相关市场运营扶持举措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推进。
三、对提案“场景优化提效能,构建全域化服务网络”建议落实情况
收到提案后,我局从新建项目管控、存量空间利用两个方面推进落实。一是严格落实《临沂市建设工程配建停车设施指标与准则》。在新建居住小区、商圈、交通枢纽、产业园区的规划条件及方案审查阶段,明确非机动车停放及充电设施配建要求。鼓励建设单位在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内,为换电柜布设统筹安排场地条件。二是落实规划豁免政策。对无基础、可移动或可拆卸的电动自行车换电柜,符合《临沂市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豁免清单》相关条件的,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提案中设备技术兼容适配、城市社区布点数量、服务半径指标设定不属于规划职能。我局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做好空间供给保障,同时对各县区开展业务指导,督促落实非机动车配套配建标准。
四、对提案“监管共治守底线,保障规范化健康发展”建议落实情况
建设智能监管平台、组建行业协会、建立信用评价、宣传科普、试点观摩等工作,属于发改、市场监管、消防等主管部门职责。我局立足规划批后监管履职。一是严格开展竣工规划核实,对非机动车停放、配套充电设施场地位置、规模不符合审批方案的,不予通过竣工规划核实。若项目审批方案中包含换电柜布局,同步核验换电柜规划落实情况。二是参与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梳理规划实施工作,下一步如发现各类配套短板,将及时向牵头部门反馈相关情况,为监管政策优化提供规划层面参考。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结合提案各项建议,立足我局职能持续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强化空间要素保障。持续配合市级牵头部门开展智能换电网络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提供国土空间相关基础数据。
二是落实简化审批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豁免清单,面向物业、换电运营企业做好政策解读;对独立占地换电项目,持续提供靠前规划技术指导,做好并联审查协同配合。
三是严格规划审查与批后监管。严把规划方案审查关口,合理确定充换电场地位置;强化竣工规划核实,保障规划确定的停放、换电配套空间落地。
四深化跨部门协同联动。加强与发改、行政审批、城管、消防等部门沟通对接,及时反馈规划实施过程遇到的难点问题,协同推进我市电动两轮车智能换电网络建设,从规划层面助力化解入户充电、飞线充电等安全风险。
再次感谢民进临沂市委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