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陈际科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深化我市农村产权价值改革的建议》(十六届五次第16050313号)收悉,感谢您长期关心支持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针对提案中涉及我局职责的“健全产权确权登记体系,夯实价值转化基础”这一条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并采纳了规范确权登记流程、建立产权信息共享平台等宝贵建议,扎实推进农房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依法依规办理农房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登记。严格执行《不动产登记规程》,提升政务服务标准,研究制定了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业务办理指南,在全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实现申请主体、申请材料、审查要点“三统一”,精准、高效服务办事群众。从严抓好地籍调查源头管控,严格落实现场指界、实地勘测、成果公示等程序,确保权属清晰、界址准确、数据真实。优化便民服务举措,畅通群众咨询渠道,不断提升确权登记规范化水平。今年来,我市已发放农房宅基地不动产权证2万余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70余本,为闲置宅基地盘活、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抵押提供了坚实的产权基础。
(二)升级“市县一体化”云平台,推动信息共享。依托不动产“市县一体化”云平台,推动不动产登记与住建、税务、公安、民政等30多家单位配合协作,集成共享40多类信息,推动审批、建房、确权、交易数据互联互通,向法院、金融机构、开发企业等延伸服务端口400多个,畅通农村产权要素流转通道。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优化确权登记流程,主动对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推动确权登记成果转化运用,更好服务于我市农村产权价值改革工作。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