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兴隆、孙峥峥委员:
您联合提交的《关于推进临沂市高品质住宅建设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市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居住品质提升工作的关注。提案结合《临沂市高品质住宅建设指引(试行)》实施现状,围绕政策完善、规划设计、项目建设、服务保障、宣传引导、监管评价等方面提出多项具体建议。结合我局职责,现就收到该提案以来,对提案各项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张兴隆委员建议部分
(一)对提案“完善配套实施细则”建议落实情况
收到提案后,我局梳理现有规划管控文件,现行《临沂市高品质住区规划建设指导意见》从建设用地、建设工程、配套标准、绿化景观、服务设施5个维度明确33项规划管控指标;配套出台《临沂市住宅项目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实施细则》,对邻里中心、架空层、养老文体配套等实行不计容积率政策。上述文件仅覆盖规划层面管控内容。绿色建筑星级、装配式建筑、BIM 技术、住宅性能认定、智慧社区设备参数等属于施工图设计、工程建设管控范畴,牵头主管部门为住建部门。收到本提案后,我局已对规划审查环节可落实内容进行梳理,在项目规划条件、方案审查中落实配套配置、适老化设施、景观风貌等规划类指标;对于工程建设类量化参数,待住建部门配套细则出台后,我局将同步衔接落实到规划审批工作。
同时,我局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在充分吸纳前期政策实施反馈的基础上,正在研究制定《临沂市国土空间规划补充规定》。一是优化指标核算,降低企业开发成本。进一步优化住宅项目容积率计算要求,切实为企业减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提升住宅品质,完善宜居配套标准。针对高品质住宅规划设计,优化相关指标要求,引导项目提质升级,更好满足群众对美好人居环境的向往。该补充规定将于近期印发实施。
(二)对提案“健全土地供应与激励机制”建议落实情况
收到提案后,我局在土地出让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压实源头管控要求。一是在土地出让出具规划条件阶段,将高品质住区相关规划管控要求纳入规划条件,写入土地出让合同,从供地环节明确项目布局、配套、风貌等规划建设导向。二是依托已出台的《临沂市住宅项目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实施细则》落实激励政策,通过配套公共空间不计容的方式实现容积率奖励,降低企业配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成本。地价优惠、市级专项资金、补贴贴息不属于我局工作职责。
(三)对提案“探索创新融资支持模式”建议落实情况
该建议属于金融监管、住建部门主管范畴。收到提案后,立足规划审批职能做好配套保障:对符合高品质住区标准的项目,落实前置技术指导,优化规划审查服务,加快规划审批办理,为项目后续融资、建设提供规划手续支撑。相关金融创新举措,由金融主管部门牵头推进。
(四)对提案“拓展绿色生态空间”建议落实情况
收到提案后,我局在规划方案审查环节进一步强化生态相关规划要素审查。严格审核项目绿地率指标,在总平面图中核查相关空间布局;在出具审查意见时,要求在后续施工图设计中完成海绵城市相关内容。
对各县区高品质住宅项目主动开展前置技术服务,指导项目落实绿地率等相关规划设计指标,提升住区生态效益。
(五)对提案“培育示范引领项目”建议落实情况
我局从国土空间规划及土地出让层面,目前在中心城区,在居住用地出让时原则上只供应高品质住宅用地;对意向打造标杆的项目开展前置规划技术指导,指导落实全龄友好、海绵社区等规划层面设计要求。项目工程建设管理、组织现场观摩、媒体宣传推广属于住建部门牵头职责。我局已梳理相关规划案例素材,做好示范项目规划技术支撑,配合住建部门后续示范项目培育、观摩推广相关工作。
(六)对提案“构建分级监管体系”建议落实情况
项目施工阶段分级分类台账、现场频次检查属于住建部门工程质量监管职责。收到提案后,我局聚焦规划全流程管控,在规划条件、方案审查环节严格落实高品质住区各项规划指标;在竣工规划核实环节,对绿地率、公共配套、建筑风貌等规划内容开展现场核验,对达不到规划审批方案要求的,不予通过竣工规划核实,倒逼建设单位落实规划确定的空间品质要求。
(七)对提案“创新验收评价机制”建议落实情况
制定项目验收评价办法、业主开放日、工程质量量化打分、企业信用惩戒等工作由住建部门牵头负责。收到提案后,我局严格履行竣工规划核实职责,重点核验建筑布局、配套设施、绿地率、第五立面等内容是否与规划审批图纸一致,只对规划许可确定内容进行核实,不参与工程质量打分及业主开放日组织工作。
(八)对提案“畅通反馈与持续改进机制”建议落实情况
《临沂市高品质住宅建设指引(试行)》由市住建局牵头编制、评估和修订。收到提案后,我局通过项目对接、企业座谈渠道收集开发企业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堵点难点,整理形成意见建议,为指引后续动态修订提供规划层面参考。
二、对孙峥峥委员建议部分
(一)对提案“加强组织领导协调,组建高品质住宅建设领导专家团队”建议落实情况
组建领导专家团队、联席会议制度、季度督查、通报奖惩属于市级牵头主管部门统筹事项。我局作为成员单位,将积极配合参与相关专家会商、联席会议等工作;在规划方案审查、技术指导过程中,落实专家技术研判理念;对规划履职过程中发现的难点问题及时报送联席会议研究。奖惩、通报批评职能不属于我局职责。
(二)对提案“政策牵引,完善相关实施落地的细则与指引”建议落实情况
一是对“出台高品质住宅规划、建筑设计、园林景观设计执行指引”建议落实情况。收到提案后,我局依托《临沂市高品质住区规划建设指导意见》开展规划管控,在方案审查中重点审查建筑整体布局、建筑高度、建筑风貌、第五立面相关规划内容,统筹建筑外立面风貌管控。紧紧围绕“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建设目标,以规划引领破题开路,全链条推进高品质建设。今年以来,已完成奥达澜亭序等品质住宅规划方案审查,并对各县区高品质住区规划方案提供业务指导,帮助提高规划水平。相关经验做法,被《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简报》在全省宣传推广。
二是对提案“出台高品质住宅施工质量品质提升指引,落实材料溯源;探索‘定制化家装’精装交付模式”建议落实情况。《临沂市高品质住区规划建设指导意见》中关于空间规划的引导措施,为设计空间的灵活性以及环境的友好性提供了坚实的依据,使业主能够享受到舒适、宜人且安全的生活空间与环境。我局在规划方案审查环节对建设项目做好规划技术服务,为设置精装配套、装配式装修相关空间需求的项目做好空间条件保障。施工质量管控、材料溯源管理、样板先行管理、住宅精装交付、装配式装修均属于住建部门工程建设管理职责。相关工程层面制度完善由住建部门牵头推进。
(三)对提案“加强激励引导,提供专业支持服务”建议落实情况
我局落实靠前服务机制,对拟出让的重点居住地块,土地成交前后主动对接意向开发企业,开展规划方案前置技术指导服务。规划许可容缺受理按照全市政务服务统一制度执行,对符合容缺受理条件的项目按规定办理。金融信贷扶持、工程评优推荐不属于我局职能。我局对高品质住宅项目优先安排方案会审,压缩规划审查时限,做好规划层面服务保障。
(四)对提案“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升高品质住宅认可度”建议落实情况
行业培训研讨、项目现场观摩、媒体宣传推广属于住建等主管部门牵头职责。我局在企业项目对接、业务交流中宣讲高品质住区规划管控政策,梳理优秀规划案例,配合主管部门开展行业交流、政策宣传相关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把推动高品质住宅建设作为核心任务,积极借鉴外地先进经验与创新政策,鼓励在规划设计理建筑形态表达和空间高效利用等方面实现更大胆的突破与创新。联合市住建局,制定《高品质住宅创新政策补充规定》,通过系统提升住宅在绿色、健康、智慧及全龄友好等维度的综合性能,致力于推动“好房子”从美好蓝图加速转化为可感知、可触及的居住现实,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再次感谢各位委员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恳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