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振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推进医养结合改革、破解山区县域发展瓶颈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作为您的建议协办单位,针对您提出的“将医养结合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专项保障目录,对山区县域医养项目优先供应用地”建议内容,我局的落实情况如下:
一是我局已配合市卫健、民政等主管部门编制了医疗、养老专项规划,并与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做好统筹衔接,在相关山区县国土空间规划成果中落实医养结合项目。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利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的契机,指导相关县在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中,及时将有新需求的县域重点医养项目用地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保障项目实施。
二是我局今年将指导相关县制定出台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依据“通则式”管理规定可支持乡村地区的医养等民生项目高效落地实施。
三是我局在日常工作中指导相关山区县持续做好医养结合项目等民生项目的用地保障工作,加快符合条件的医养项目用地供应。其中,对经主管部门认定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通过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对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
十分感谢您提出的建议!请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