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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04448515/2026-00094  发布机构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6-05-26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二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60434号建议《关于综合治理城市“拥堵+停车难”切实提升市民出行便利度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二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60434号建议《关于综合治理城市“拥堵+停车难”切实提升市民出行便利度的建议》的答复

2026-05-26   作者: 点击数:  

魏安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综合治理城市“拥堵+停车难”切实提升市民出行便利度的建议》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高度关注与大力支持!您在建议中精准指出我市主城区主干道拥堵突出、停车资源缺口巨大、老旧小区交通微循环不畅等民生痛点,提出的主干道畅通、停车设施建设共享、老小区微循环改造、智慧停车平台建设等举措,与我局国土空间规划引领、控规刚性管控、规划方案审查职能非常契合,对破解城市交通难题、提升市民出行便利度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坚持规划引领,构建交通与停车设施顶层规划支撑体系

我局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统领,统筹衔接综合交通、停车、慢行等专项规划,从源头破解“拥堵+停车难”问题,构建层级清晰、布局合理、落地可行的规划支撑体系。

(一)强化总体规划刚性引领

严格落实《临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将城市骨架路网、公共交通优先、停车设施布局、慢行系统建设作为核心内容,明确中心城区路网结构,优先保障交通廊道、主干路网、交通枢纽用地供给,统筹划定道路红线、城市黄线,强化规划刚性约束。同步衔接公共安全、消防应急、市政公用等规划,推动交通设施与应急救援、公共服务设施协同布局,提升路网通行效率与安全韧性。

(二)完善停车专项规划布局

委托上海市政院编制《临沂市中心城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21-2035年)》,构建“配建停车为主、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供给模式。规划布局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484处、泊位10.9万个,其中保留现状149处、泊位23236个,新增335处、泊位85502个,重点覆盖商圈、医院、学校、交通枢纽、老旧小区等需求密集区域,精准补齐停车资源短板。

二、严格控规管控,细化交通与停车设施落地路径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上位规划落地的直接依据,我局将路网优化、停车配建、消防通道保障、慢行系统完善纳入控规编制与评估核心内容,确保规划要求精准传导至地块与项目。

(一)全面开展控规评估优化

在控规编制工作中,先深入开展既有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对经依法批准、已形成完整成果并经审查或专家评审的控规进行全面梳理,重点评估其在传导《临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落实公用设施布局、指导公用设施开发建设中的实施效果,排查梳理在公用设施管控、安全韧性保障等方面的问题与短板。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城市洪涝调蓄空间及天然雨洪通道等相关成果,明确既有控规中公用设施规划的延续内容与优化方向,为新增控规编制夯实基础,评估成果作为既有控规继续适用或修编的重要依据。

(二)严控新增控规编制标准

在新增控规编制过程中,严格落实《临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明确的交通廊道、主干路网、公共交通及城市重大交通设施管控要求,深度衔接《临沂市中心城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21-2035年)》《临沂市中心城区停车专项规划(2021-2035年)》《临沂市中心城区慢行系统专项规划(2024-2035年)》等专项规划成果,科学统筹路网结构、公共交通组织与各类交通设施布局。坚持道路系统规划、道路空间资源配置优先保障公共交通与慢行交通发展需求,规范划定城市黄线、道路红线管控边界,构建系统完善、绿色高效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今年,我市共编制街区控规16个,其中5个经市规划工作委员会研究通过,11个拟提报市规划工作委员会研究。

三、严格规划条件管控,刚性落实停车与充电设施配建标准

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出具环节,我局严格执行停车设施配建要求,从土地供应源头保障停车资源供给。一是居住用地规划条件中明确停车泊位按《临沂市建设工程配建停车设施指标与准则》执行,预留2%访客车位,10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直配充电桩比例不低于40%;三是商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规划条件中,停车泊位要求按上述准则及《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执行。

四、严把方案审查,确保交通与停车设施足额配置

我局以规划方案审查为关键环节,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老旧小区改造实行全流程管控,从建设源头缓解拥堵与停车难题。

(一)提高配建标准

修订印发《临沂市建设工程配建停车设施指标与准则》,扩大一类区范围,提高居住区停车配建标准,增加停车泊位。其中,建筑面积≥144㎡<200㎡商品房、拆迁安置房一类区户均配建车位由 1.3 提升至 1.4,二类区配建车位由户均 1.2 提升至 1.3。

(二)强化规划方案审查

一是新建项目严把关,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公共建筑等,将停车设施、交通组织方案在总平面图中明确标注,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核实。2026 年以来,已审查新建项目15个,面积80万平方米,严格按标准配建机动车停车位,保障停车需求。二是重点区域优布局,针对城市主干道及商圈、医院、学校周边项目,鼓励采用立体停车等措施,加大车位配置,同时优先优化交通组织与出入口设置,减少交通交织拥堵。

(三)加强批后监管与竣工核实

建立规划审批—批后监管—竣工核实全链条管控机制,各区规划分中心全程跟踪项目建设,确保配建停车设施严格按审批方案落地;竣工规划核实中,对未按要求配建停车位的项目,一律责令整改到位,坚决维护规划刚性。

五、优化审批服务,加快停车设施建设落地

深化“放管服”改革,出台审批豁免政策、保障用地供给,简化流程、降低成本,全力支持立体停车场、临时停车场、机械式停车设施建设。

(一)落实审批豁免政策

联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印发《临沂市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豁免清单》,明确机械停车位及停车设施、城市地面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及其附属管理用房,在合法用地、满足消防安全规范前提下,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只需符合主管部门审定要求即可建设,大幅压缩审批时限、方便车位建设。

(二)保障停车用地供给

统筹优化停车用地布局,优先保障公共停车场、立体停车场用地供应,2026年一季度已出具社会停车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1宗,用地面积14.34亩,推进公共停车设施项目用地供给。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立足部门职责,持续精准发力,全力配合相关部门综合治理城市“拥堵+停车难”问题。一是持续深化规划引领,加快控规编制与优化,完善路网结构、加密停车设施、畅通老旧小区微循环,强化规划刚性管控。二是严格配建标准执行,加强规划方案审查与批后监管,确保新建项目足额配建、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解决停车出行难题。三是放大审批政策效应,加大配建准则、推动立体停车场、机械式停车设施快速落地。四是强化部门协同治理,积极配合住建、城管、公安交管等部门,推进主干道畅通、智慧停车平台建设、错时共享停车等工作,逐步解决“停车难”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 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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