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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04448515/2026-00082  发布机构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6-06-01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二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60252号建议《关于对小微企业员工生活区和绿化区域免征土地使用税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二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60252号建议《关于对小微企业员工生活区和绿化区域免征土地使用税的建议》的答复

2026-06-01   作者: 点击数:  

刘林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小微企业员工生活区和绿化区域免征土地使用税的建议》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小微企业发展、营商环境优化及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立足小微企业经营实际,围绕降低用地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贴合实际,对推动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结合我局职责,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强化规划引领,保障小微企业配套空间合规落地

我局始终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优化营商环境,在国土空间规划和用地管理中,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合理配置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一是统筹工业空间布局。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合理划定工业用地范围,预留小微企业发展空间,支持企业按规范配建员工宿舍、食堂、文体场地等生活设施及厂区绿化,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统一。

二是严格用地性质与布局审查。在工业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规划条件出具、方案审查等环节,依法界定生产区、员工生活区、绿化区域范围,明确用地性质、建设边界、绿地率等指标,确保配套设施合规建设、边界清晰,为后续认定提供法定规划依据。

三是引导绿色集约发展。在规划条件中明确工业项目绿地率控制要求,鼓励小微企业提高绿化水平、改善厂区环境,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实现企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相协调。

二、优化审批服务,提升小微企业配套设施落地效率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流程、靠前服务,助力小微企业配套设施快速落地。

一是提高方案审查效率。对小微企业工业项目及配套生活、绿化设施,简化申报材料、压缩审查时限,推动项目快审、快批、快落地。

二是强化前期前置指导。在项目对接阶段,提前指导企业优化总平面布局,合理划分生产、生活、绿化空间,避免后期调整,降低企业时间与建设成本。

三是支持存量项目优化提升。对存量小微企业在不改变用地性质、符合规划前提下,优化厂区布局、完善生活配套、提升绿化水平的改建项目,简化规划审查,支持企业改善生产生活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立足职能,持续做好服务保障。

一是优化规划审批服务。在国土空间规划及产业园区规划中,合理核定小微企业配套用地比例,明确员工生活区、绿化区域的用地规模与布局要求,保障配套设施合规落地;简化配套用地规划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二是争取政策协同支持。联合财政、税务部门,探索产业配套用地差异化税收政策,结合小微企业规模、产值、就业贡献,研究员工生活区、厂区绿化用地阶段性减免或返还的可行性,争取政策突破。

三是强化规划政策宣传。梳理小微企业用地相关规划、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园区宣讲、政策手册等方式,指导小微企业合规利用配套用地,切实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您提出的建议契合城乡规划完善产业配套、扶持小微企业的导向,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下一步,我局将立足规划职能,优先落实规划审批优化、配套用地共享引导等举措;同时积极联动税务、财政部门,推动小微企业员工生活区、绿化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研究落地,全力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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