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徐明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新材料民用化推动钢铁产业转型拉动经济增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将退城入园之后闲置的工业土地进行资源整合、重新启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优先将退城入园后符合条件的闲置低效用地纳入低效用地再开发范围,具体推进情况如下:
一是完善政策体系。我市先后印发《临沂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临沂市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实施意见》《临沂市工业用地连片整治工作方案》《临沂市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工作目标、实施路径、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试点以来,我市确定以泉州为对标城市,充分借鉴泉州先进成熟经验,系统梳理堵点难点问题,加速构建低效用地再开发“1+N”政策体系,推动政策供给更加精准、务实、管用。
二是精准摸清底数。坚持“摸清底数、分类施策、上图入库、闭环管理”,综合运用遥感影像、大数据比对、实地核查等技术手段,对于包括退城入园后闲置的土地等开展全域专项摸排,逐地块建立“一宗一档、一地一策”资源台账,实现全要素建档管理。并精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管理,为科学制定盘活计划、分类精准推进再开发奠定坚实数据基础。
三是全力推进存量挖潜增效。大力推广“工业上楼”,严格管控工业项目容积率,一般新上工业项目不低于 1.5,近三年全市工业用地平均容积率环比前三年由0.97提升至1.24,土地利用强度显著提高。探索推进土地混合利用,拟定建设用地混合用地意见,制定混合用地正面清单,有序推行工业、研发、办公、商业配套等多功能混合供应,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允许原权利人自行或联合改造(商品住宅除外),简化规划调整手续,允许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项目验收后可依协议办理不动产登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围绕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完善相关措施,全力破解退城入园之后闲置的工业土地问题,为工业产业及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