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构建一体化康养服务体系的建议》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康养服务体系建设及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聚焦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康养资源整合、服务下沉、设施配套等关键环节提出的建议,契合民生实际、指导性强,对完善我市康养服务体系、促进银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结合我局职责,现就相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强化规划引领,构建全域均衡的康养空间格局
我局坚持规划先行、统筹布局,将康养服务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为一体化康养服务提供空间支撑。
一是纳入总体规划统筹布局。在《临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将养老、医疗康养设施作为公共服务体系重要内容,明确分级配置、城乡均衡、医养融合原则,预留康养产业发展廊道与用地空间,构建“市级康养中心—县级服务枢纽—社区服务节点”三级空间体系,支撑“五床联动”资源统筹。
二是细化控规落位配套标准。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严格落实养老设施用地标准,按服务半径精准划定养老服务、医疗卫生用地,明确社区养老服务用房、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场地的规模、位置与建设要求,确保社区康养配套可落地、全覆盖,夯实“一刻钟养老服务圈”空间基础。
三是衔接专项规划协同推进。主动对接民政、卫健部门,配合编制养老服务、医疗卫生、康养产业专项规划,将康养设施布局、用地需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专项规划与总规、控规无缝衔接,避免资源分散、布局失衡。
二、强化用地保障,优先支持康养项目落地建设
聚焦康养设施用地需求,优化供应结构、强化要素保障,推动康养项目快落地、快建设。
一是优先保障康养用地供给。在年度用地计划中单列康养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养老机构、医养结合、社区养老设施用地,重点在宜居片区、人口密集区供应配套完善的康养用地,引导产业集聚发展。
二是明确规划条件严控品质。在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环节,精准界定养老服务、医养结合用地性质;在土地供应环节,将无障碍设施、配套用房比例等纳入规划条件,明确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等刚性指标,从源头保障建设品质。
三是盘活存量扩大供给。鼓励利用闲置厂房、老旧商业、存量住宅等低效空间,改造建设社区康养中心、养老驿站、日间照料设施;对符合规划的改造项目,简化审查流程、支持容积率核算,盘活存量资源、扩大服务供给。
三、严格方案审查和批后监管,确保康养设施实施到位
立足审批主责,将适老化、无障碍、医养融合要求贯穿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审查全过程,保障设施功能适配、安全便捷。
一是严格住宅小区配套审查。落实新建小区配套养老服务用房强制要求,在规划方案审查中,重点审核用房面积、位置、功能布局,确保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夯实居家社区养老硬件基础。
二是加强批后监管和规划核实。项目批复后,由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各区分中心对实施过程全程监管,确保养老服务用房等配套公建按照审批的总平面图进行建设。对不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要求建设单位按照规划审批要求整改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持续立足职能,全力支撑一体化康养服务体系建设。一是优化空间布局,完善康养专项规划衔接,推动城乡资源均衡配置。二是强化用地保障,加大供应、盘活存量、简化审批,助力项目快速落地。三是严格标准管控,严把方案审查,提升适老化、无障碍建设品质。四是深化部门协同,与民政、卫健等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康养事业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