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马晓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多措并举纾解民营与基层医疗机构经营困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持续做好民生保障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医疗卫生用地相关政策及工作部署,秉持公共服务公平普惠原则,统筹调配公立、民营、基层医疗机构建设用地需求,持续优化医疗领域土地资源配置结构,规范全域医疗用地管控秩序。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是优化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夯实医疗用地保障根基。我局严格依据《临沂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将医疗卫生服务设施统一纳入全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范畴统筹管控,按照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公共服务配套标准,科学合理布局医疗用地,为民营及公办医疗机构落地建设提供规划依据。
二是落实用地公平准入政策,民营医疗机构在规划审批、不动产确权登记等环节,享有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政策待遇。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分类登记核定为非营利性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或者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可依法采取划拨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对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采用协议出让等方式供应土地,精准适配不同类型医疗机构用地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以本次建议办理为抓手,紧扣医疗卫生行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自然资源规划职能,优化空间规划布局,持续做好医疗用地保障,灵活采用用地供给渠道,助力全市公立与民营医疗资源协同均衡、高质量发展。
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