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实施意见》(鲁自然资规〔2023〕6号)、《关于强化监管切实规范建设项目动用砂石管理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5〕55号)等相关规定,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组对《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临沂段工程砂石资源利用方案》进行了审查。该方案已通过专家组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形式向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539-8729076。
附件: 1.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临沂段砂石资源利用方案专家组审查意见
2.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临沂段砂石资源利用方案审查专家组名单
3.《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临沂段砂石资源利用方案》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