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及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有关工作的要求,我局开展了临沂市市辖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工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需组织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二)会议地点:会议室另行通知。
二、参加听证人员:
与该两项工作有关的公民、法人与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三、报名须知:
1.我局将根据听证事项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按报名前后顺序确定听证会代表。
2.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在2023年5月4日17:00前向我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3.听证申请书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联系方式、地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申请听证的理由等。
4.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亲自参加,并出示身份证明材料。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尊重事实,实事求是的发表意见或反映问题,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5.有发烧、干咳等症状的人员,不得参会。会议开始前15分钟到达会场,并签署签到表。
6.报名地址: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708房间。
联系人:姜 山 徐 萍
联系电话:0539-8729159,0539-8729120
特此公告。
附件:
1.公民参加听证会报名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报名表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