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土地资产监管,规范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土地处置行为,促进土地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临沂市实际情况,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起草了《临沂市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土地处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文稿详见附件。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8月27日前,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反馈至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箱:dzzscgz@ly.shandong.cn
地址: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701室
邮编:276000
联系人:刘笑云 电话:0539-8729151
特此公告。
附件:《临沂市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土地处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