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
1.评估目的/原因:根据临沂市司法局2023年7月8日《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评估工作的通知》,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评估”的原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2.评估对象基本情况:《临沂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交易规则》由原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制定,市政府以临政发〔2018〕12号印发,有效期至2023年7月31日。
3.评估过程:
(1)2023年6月2日,成立以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为主体的评估小组;
(2)2023年6月2日,评估小组组织学习《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临沂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文件。
(3)2023年6月3日-20日,评估小组修订文件。
(4)2023年6月21日-28日,组织市自然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及市局改革发展科等科室会商。
(5)2023年6月29日-7月14日,征求县区局意见。
二、评估内容分析和依据
1.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试点方案》(国土资发〔2017〕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交易规则。
2.文件实施情况及效果:
(1)合理性。《交易规则》规范了交易行为,维护了交易秩序。
(2)可操作性。《交易规则》对以划拨方式、有偿使用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以及宗地的分割转让等做出了具体的规定,有利于各类交易活动的开展。
(3)实效性。《交易规则》的实施,提高了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为交易主体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服务。
三、评估结论和意见建议
建议废止。一是国家、省已发布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9〕33号);二是本办法已到有效期;三是交易规则的制定依据有所调整。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