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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54446139/gtzy/2024-0000014  发布机构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07-21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对《临沂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建设管理办法》的评估报告

关于对《临沂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建设管理办法》的评估报告

2023-07-21   作者: 点击数:  

一、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

1.评估目的/原因:根据临沂市司法局2023年7月8日《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评估工作的通知》,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评估”的原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2.评估对象基本情况:《临沂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建设管理办法》由原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制定,市政府以临政发〔2018〕11号印发,有效期至2023年7月31日。

3.评估过程:

(1)2023年6月2日,成立以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为主体的评估小组;

(2)2023年6月2日,评估小组组织学习《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临沂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文件。

(3)2023年6月3日-20日,评估小组修订文件。

(4)2023年6月21日-28日,组织市自然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及市局改革发展科等科室会商。

(5)2023年6月29日-7月14日,征求县区局意见。

二、评估内容分析和依据

1.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试点方案》(国土资发〔2017〕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文件实施情况及效果:

(1)合理性。建设市场配置、政府引导的土地二级市场,促进土地要素高效有序流动,保障企业用地需求。

(2)可操作性。办法从建设线下线上土地二级市场、土

地二级市场交易方式和条件、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程序、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服务体系、协同监管等方面,规范了我市土地二级市场的建设,保证了土地二级市场的健康发展。

(3)实效性。土地二级市场的建设,充分发挥了互联网信息技术优势,为交易主体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服务。

三、评估结论和意见建议

建议废止。一是国家、省已发布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9〕33号);二是本办法已到有效期;三是交易规则的制定依据有所调整。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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