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
1.评估目的、原因。根据临沂市司法局2023年7月8日《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和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和清理工作的通知》,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评估是否有必要继续执行。
2.评估对象基本情况。为有效推动新型产业、新型业态集聚发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深入探索开发区综合开发模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市政府于2020年5月印发实施《临沂市新型产业用地管理暂行办法》(临政发〔2020〕4号),并于2023年2月印发《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文件有效期至2024年5月31日。
3.评估过程。市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会同开发服务中心相关科室,认真研读学习《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根据最新国家、省相关政策,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召开专题会议,与部分县区充分沟通交流,结合临沂实际情况,对该文件进行重新审查。
二、评估内容分析和依据
1.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该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2.文件实施情况及效果。(1)合理性。区别于深圳、广州、河南等地,我们深入研究,合理确定符合临沂实际的新型产业用地办法,并有效指导全市新型产业用地管理。(2)可操作性。新型产业用地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建筑容积率、绿地率等规划条件指标,规定了占地规模、年亩均税收、自持建筑面积等,并规定了准入区域及监管要求,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之引领全市新型产业平稳、规范、较快发展。(3)时效性。随着新增建设用地越来越少,存量建设用地成本日趋增高,许多中小企业出现用地难、租房难等问题,缺少发展的场所和空间。该文件可为新型产业发展提供土地要素保障,从准入、销售、运营、退出等环节加强新型产业用地管理,提供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3.各方意见及采纳情况。无。
4.存在的问题。无。
三、评估结论和意见建议
建议继续有效,延期使用至2025年12月31日。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