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周宝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精准制定扶持政策助力商城转型升级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4年以来,为巩固临沂商城物流业发展优势,推动物流产业扩量提质和业态升级,加快建设现代物流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全面做好规划服务、加强土地指标保障,加速建设用地供应及盘活闲置低效土地等方面,持续助力商城转型升级发展。
一是优化规划布局。《临沂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经省政府批复后,加快推进兰山区、河东区等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查报批,目前,均已批复使用,正在加快推进分区规划、重点镇国土空间规划的报批工作,在兰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义堂镇国土空间规划中,进一步传导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商城发展总体规划及空间布局规划要求,细化落实商贸物流用地布局,为相关商贸物流区域的详细规划编制提供规划依据。
做好规划衔接统筹,聚焦“商、仓、流、园”一体化和“四个商城”建设新要求,指导商城管委会编制了《临沂商城总体布局及发展规划》,提交市规委会审查通过,作为临沂商城发展的总体指导文件,优化提升商城发展格局和空间布局方案,引领商城高质量发展;截至2024年8月,在兰山区编制了《商谷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现代物流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兰山区腾笼换鸟和物流外迁做了布局。
二是提供土地要素保障。先后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度新增用地计划指标使用管理的通知》、《2024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施细则》,聚焦商城转型升级重大项目落地,综合运用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增存挂钩核补新增指标政策,精准配置土地要素,全力保障商城转型升级项目用地需求。指导兰山区稳步推进集体经营性入市试点工作,并做好入市潜力调查摸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向县区自然资源部门提出申请,批准后实施,支持乡村振兴及村集体经济发展。对乡镇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可经政府批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经营项目,同时,需要按照2004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我市持续优化供地流程,通过调整审批审查权限加快国有建设用地供地,提高土地审批效率,打造更优营商环境。
三是降低用地成本。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对物流仓储用地,土地评估时按照工矿仓储用地中的仓储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土地登记时按照仓储用地办理,解决物流基础设施占地面积大、资金投入多、投资回收期长问题。临沂市主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和临沂集体土地基准地价成果经市政府批复,2024年3月,通过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发布实施,调整商服用地基准地价,平均下调12.84%,在一定程度上顺应市场规律,优化商服用地地价。
十分感谢您的建议,希望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