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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54446139/gtzy/2024-0000064  发布机构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4-08-13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218号提案《关于有效治理我市部分耕地抛荒撂荒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218号提案《关于有效治理我市部分耕地抛荒撂荒的建议》的答复

2024-08-13   作者: 点击数:  

陈心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治理我市部分耕地抛荒撂荒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始终把耕地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紧紧围绕“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为有效解决土地抛荒撂荒以及“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点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稳妥有序开展耕地恢复整改,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对历史形成的“非耕地”问题,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稳妥审慎处理、有序组织实施。在整改时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对于果树处于盛果期、林木处于生长期、鱼塘处于收获季等客观情况,留出合理的过渡期,坚决杜绝简单化、一刀切。对整改复垦后的土地引导群众种植农作物,防止耕地撂荒,通过耕地恢复整改,将部分荒废、撂荒或者闲置的土地重新开垦并用于耕作,让荒地变良田,有效增加耕地面积,进一步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保障粮食生产的稳定与充足,也推动了农业的发展。截至8月5日,全市各县区已整改完成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合理流出耕地总面积10.58万亩,其中,变更调查“二上成果”不合理流出耕地面积14.38万亩,目前已整改1.58万亩;一季度遥感监测不合理流出耕地面积27.09万亩,目前已整改8.61万亩。二季度遥感监测不合理流出耕地面积1.59万亩,目前已整改0.4万亩。

二、积极会同农业部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与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开展耕地撂荒整治,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加强农田水利、机耕道路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多次召开会议,充分调动乡镇政府、村集体、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民群众开展整改复耕的积极性,确保整改复耕工作落地落实,取得成效确保良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配合完成2023年度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54万亩。

三、加大政策宣传引导,营造复耕复种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对保护耕地的法律法规、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和国家、省、市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耕地“非粮化”等决策部署等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的宣传,营造有利于复耕复种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增强广大农民爱惜耕地、管好耕地、用好耕地的自觉性。6月18日-20日,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构建耕地保护日常监管新机制”专题培训班,培训人员包括各县区分管领导、自然资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学习耕地保护最新政策、要求;结合6月25日全国土地日,开展耕地保护政策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农民知晓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能种什么、不能种什么。

四、规范土地流转,促进撂荒地规模经营。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非耕地”整改恢复过程中,结合实际种植条件开展整改,整改后的地块,鼓励农民通过土地托管等方式将土地流转,引导种粮大户承包、家庭农场经营、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等方式,将零散土地集中规模经营,实现机械化种植,降低生产成本,破解劳动力短缺难题。使土地形成连片种植和规模化经营,保障群众收入不降低,防止出现耕地撂荒等行为,

五、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严格耕地农业用途管制,对于违法违规在耕地上种树等行为改变土地用途的,依法查处,责令立即恢复,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问题。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严禁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果树林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指导各县区对新增非粮化问题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

十分感谢您的建议,希望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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