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尹士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地质灾害点临时安置场所建设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相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安置场所建设情况
1.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
根据市减灾委办公室于2022年4月15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通知》(临减办发〔2022〕8号)要求,各县区政府利用空地、绿地、公园、广场、停车场、学校、体育场馆、人防工程等公共服务设施,对全市应急避难场所进行了新建、改造和提升。今年以来,全市共设置应急避难场所数量4021处,面积3020.9万m2,可容纳人数1379.9万人。我市地质灾害规模较小,多数隐患点威胁人员在50人以下,经综合论证,无需单独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各地质灾害易发县区通过利用村委办公区域和临近学校共设置地质灾害临时避险场所239处,基本满足我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避险需要。
2.救灾物资储备工作
根据市政府制定印发的《临沂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和市应急物资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以来,我市已储备帐篷20306顶(其中市级19654顶、县级2652顶)、棉被、饼干、方便面等基本生活物资,可以保障4万多人生活需要,同时转移安置5000余人。根据我市常年汛期地质灾害临时避险人数统计,一般强降雨期间,临时避险人数不超过100人,因此无需单独进行地质灾害避险物资储备,有需要时,可以向各县区应急物资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调拨即可。
3.管理维护工作
因我市突发地质灾害规模一般以小型为主,应急避险场所主要设置在村委或附近学校。按照属地和归属的原则,应急限难场所的日常管理维护主要由村委或产权单位管理负责。根据市应急物资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我局将积极配合应急管理部门,督促、指导相关村委和学校做好管护。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收到提案后,根据我局职责和市防灾减灾工作部署、分工,从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等三个方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同时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今年以来,我局采取了以下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是完善群测群防。汛期前,对全市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共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404处,并逐一落实了群测群防员、监测预警措施,并设立了警示标志。5月下旬,由9个地质灾害易发县区组织开展了群测群防员监测预警能力培训,共培训群测群防员349人。
二是强化监测预警。2023年在全市61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了测斜仪、裂缝计、雨量计、视频监控等普适型地质灾害监测设备,进一步提高了监测预警能力。
三是与市应急管理局和气象台建立联合会商机制,签订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共建协议,强降雨期间联合制作发布预警信息,通过电视、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群测群防员、防灾责任人和受威胁群众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四是强化综合治理。今年以来,市、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600万元,对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了综合治理。目前,已实施完成6处,2处正在实施。
下一步,我局将从隐患排查整治、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等三个方面继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严格落实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等工作措施,确保及时发现隐患点地质条件变化,制定防治措施。二是加强隐患点“技防”能力建设,增加自动化监测设备覆盖面,提交监测预警准确率。三是通过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利用市级财政资金,进一步加大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力度,逐步降低地质灾害威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