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孟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答复如下:
为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管理,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局于2022年以来重点做好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实施、拟出让住宅用地详细清单工作、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房地产用地市场分析和地块推介等工作,同时积极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具体做好两方面工作:
一是优化房地产市场供应政策。为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2022年6月,我市根据实际,制定了商住用地实行预申请制度、暂停收取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履约保证金等政策;2023年2月,我市又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要求加大城区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和优质地块供应以及适当降低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提升小区居住品质。2023年6月,市住建局会同我局下发通知,制定支持高品质住宅建设、合理确定土地价格和商住比例以及调整公共配套的配置方式等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是支持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随着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显现,我市加快完善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我局积极做好用地保障工作。一是降低租赁住房开发成本。允许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变更土地用途,不补缴土地价款;允许将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等。二是拓宽土地来源渠道。一方面,通过提高利用产业园区工业项目配套用地面积占比上限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另一方面,安排利用新增国有建设用地,在编制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时,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优先安排、应保尽保,今年全市租赁住房供应计划500亩。
下一步,我局加强房地产用地管理,健全出让体系和调整机制,保障房地产用地市场平稳运行。
一是协同各县区共同研究用地供应计划编制涉及的清单、规模、数量、时序等重点环节,做到科学合理、操作可行。严格按照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拟出让住宅用地详细清单等推进市本级住宅用地供应管理;不定期指导各县住宅用地供应管理工作,确保全市住宅用地供应工作按计划、有条不紊的落实。
二是及时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实际状况,结合我局职责,适时优化完善商住用地预申请制度、暂停收取履约保证金等制度。配合住建部门,科学制定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三是根据住建部门推送的商品住宅去化周期有关信息,深入分析去化周期长的根本原因,找出问题根源,指导帮助有关县区合理调整商品住宅用地供应规模、数量、时序等,把去化周期维持在合理区间。
十分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