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祊河西岸建设综合公园或湿地公园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结合工作职能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临沂正大力实施城镇扩能提质战略,城市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公园绿地建设。今年以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立足部门职能职责,积极做好综合公园公园等公园绿地的规划管控、用地保障等工作。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充分衔接,规划构建“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游园(含口袋公园)”的城市公园绿地系统,公园绿地步行5分钟覆盖率达到90%以上作为规划的约束性指标。通过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蓝绿空间体系,为我市公园绿地建设行动提供规划保障,提高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和公园覆盖率,提升城市品质。2023年8月24日,《临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通过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二是积极发挥街区控规上下传导作用,结合各区实际发展需求,通过编制街区控规对具备条件同步实施的综合性公园和成片开发区域进行优化调整,将15分钟生活圈建设与城市更新、增绿补绿有机融合,助推集文化、娱乐、休闲、健身、停车、公厕等配套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园建设。已编制完成的《兰山区商城片区B-msl-02、03、06、07、09街区(前后十片区项目)控规及城市设计调整方案》等5个街区控规项目,分别于2023年2月15日、6月12日获市政府批复。规划用地面积约5.5平方公里,落实综合公园、社区公园、游园(含口袋公园)等公园绿地约50公顷,为城市的公园绿地建设提供规划支撑和用地保障。
您的提案指出了武汉路祊河桥与姜家岭立交之间的祊河西岸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并针对性的提出了“纳入规划,快速推进;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功能综合,经济实用;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等四条建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业务科室积极与住建、城管、水利等部门进行了对接。
通过现场调研并结合三调数据研判,武汉路祊河桥与姜家岭立交之间的祊河西岸除已建设完成的一条绿道外,该区域内的乔木林地、果园、其他园地、水浇地等土地均归集体所有,地上附着物归村民所有。同时该区域位于祊河河滩地,属于河道的行洪泄洪区域,由祊河河道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相关建设需征得主管部门同意。
经沟通落实,该区域的景观建设已列入市城建计划储备库。我局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待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在规划管控、用地保障等方面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十分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