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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54446139/gtzy/2023-0000093  发布机构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11-09
 文  号  (2023)字第13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329号提案《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329号提案《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建议》的答复

2023-11-09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王浩任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盘活闲置土地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3年以来,我市坚决落实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利用,不断提高存量土地利用质效,有力促进了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三个方面加快推进盘活闲置土地:

一是高位推动,完善政策体系。市局于5月26日印发了《临沂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办法》,明确低效用地再开发范围、时间范围、开发模式和认定标准等内容,指导各县区有序开展盘活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9月6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强组织领导,在符合规划、产业发展布局和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工业用地经批准可在原用地范围内进行技术改造的,鼓励提高产品技术含量或实现产品升级换代,在涉及土地规划问题时给予“一事一议”的政策措施保障支持。对政府计划改造或已不符合现行的国土空间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低效用地,由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后,纳入政府储备,按照新的规划用途重新出让。

二是分类施策,加快盘活闲置土地。针对不同类型的闲置土地,分类制定处置措施,通过督促开竣工、征缴闲置费、依法收回等措施,加快闲置土地处置。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和“标准地”约定标准,对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达不到规定或约定要求的产业项目,责令企业限期整改。8月10日-17日,我局组织了三个督查调研组,对各县区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和“标准地”约定指标的执行情况开展了督导检查。

三是引入社会资本,提高盘活利用效率。对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因项目、资金、预期效益等原因,短期内难以继续开发或已竣工投产但无法实现自身提质增效的,在土地用途不变并符合园区产业规划的前提下,畅通土地资源要素流转途径,鼓励企业将土地整体或分割的方式实施预备案制度,进入土地二级市场转让,促进闲置土地再利用。2023年以来,通过临沂土地市场网转让土地2920亩,促进土地要素有效盘活利用。

2023年1-9月,全市共处置闲置土地3538亩,完成省任务的93%,完成市任务的58%;全市共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5858亩,完成率90%。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闲置低效土地处置力度,着力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完善批后监管机制。加强土地出让管理,严格“净地”出让标准,从源头上防范闲置土地产生。二是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建立动态巡查工作台账,对项目开发建设过程进行实时记录,确保闲置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报告、早解决。三是加大典型案件查处。严格按照程序,加大查处力度,形成震慑警示作用,同时,及时消除妨碍因素,督促项目开工建设。四是加大压力传导力度。严格落实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负面扣分措施,确保压力传导到位,全面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十分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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