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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54446139/gtzy/2023-0000093  发布机构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11-09
 文  号  (2023)字第11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260号提案《关于推进城镇低效闲置土地盘活利用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260号提案《关于推进城镇低效闲置土地盘活利用的建议》的答复

2023-11-09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宋修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城镇低效闲置土地盘活利用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坚决落实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利用,不断提高存量土地利用质效,有力促进了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1-9月,全市共处置闲置土地3538亩,完成省任务的93%,完成市任务的58%;全市共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5858亩,完成率90%。具体工作开展情况为: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大力推进盘活利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低效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工作,把低效用地再开发纳入市对县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2023年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政府工作报告都对这项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市辖区积极开展低效用地调查和开发规划编制,目前调查摸底已经完成,再开发专项规划已形成初步成果。

二是打出政策组合拳,多维发力盘活利用。闲置低效土地盘活难,政策支持是关键。2023年9月,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政策层面对再开发给予支持,对城镇低效用地集中区超过500亩的连片改造项目,优先列入市级重点,金融机构给予项目低息贷款,可预支一定比例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开发;对原土地使用权人自主改造的项目,允许按规定程序适当调整用地性质、建筑容量和建筑高度;对工业用地改变为商品住宅用地以外用途的土地,或者以置换方式调整的工业用地,可以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对已抵押、查封的土地、本着“以用为先”的原则,可由政府在土地收回环节将补偿价款予以提存,对土地先行出让;对列入低效用地再开发范围的工业用地,更新后地上厂房可按一定比例进行分割。我市建设了产业用地绩效评价管理系统,通过系统自动精准识别用地效益,达到约定土地使用标准的插“红旗”,达不到的插“黑旗”并纳入低效用地范围,责成企业尽速整改,连续三年达不到的实施有序退出。

三是找准切入点,因地施策盘活利用。对闲置土地,本着消化存量、严控增量原则,开展闲置土地清理专项行动,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采取措施加快处置。2022年下半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清理专项行动,拉网排查处理存量闲置土地5072亩,并建立台账,逐一销号处置。对新增闲置土地,要求县区政府及时解决问题、督促开工。确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坚持依法查处,形成查处一宗、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警示作用。2023年,对低效土地再开发,我市针对各地特点,采取“政府+”不同模式因地制宜促进再开发。一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为目标,大力实施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二是政府主导+产业升级。对落后产业相对集中区域,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大力实施片区改造、产业升级。三是政府引导+自主改造。在政府引导下,一些产能落后企业主动寻求路径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最终实现了凤凰涅槃。四是政府指导+腾笼换鸟。政府组建专班团队,引导企业腾退土地实施抱团发展,合作建设多层厂房,并由管委会投资建设共用服务设施,通过合作、出租等多种方式引进优秀企业入驻,积极稳妥地推进低效土地再开发,实施腾笼换鸟。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闲置低效土地处置力度,着力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批后监管机制。加强土地出让管理,严格“净地”出让标准,从源头上防范闲置土地产生。二是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建立动态巡查工作台账,对项目开发建设过程进行实时记录,确保闲置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报告、早解决。三是加大典型案件查处。严格按照程序,加大查处力度,形成震慑警示作用,同时,及时消除妨碍因素,督促项目开工建设。四是加大压力传导力度。严格落实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负面扣分措施,确保压力传导到位,全面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十分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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