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561号
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吕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老旧城区更新改造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市政府同意规划落实老旧城区更新改造的建议,对于我市的城市管理、经济发展,以及对改善群众生活环境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现将相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临沂市委市政府对于城市更新问题十分关注,为加快推进城市老旧城区的改造,提升居住区环境品质和公共安全,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感,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立足部门职能职责,在此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参与市政府《关于开展临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的实施意见》、《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出台,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积极配合各区政府、住建、城管、财政等部门加快城市更新的任务。
二是正在起草制定《关于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在开发的实施意见》,针对老城区、城中村、棚户区、老工业基地区等用地,拟明确其开发程序,编制实施再开发专项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片区(项目)实施方案等。并征求相关部门,提出了如处置价款提存、财税资金支持等支持政策。
三是研究老旧城区城市更新策略,结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等规范、规定文件,我局正积极探索五到十五分钟生活圈建设策略,城市。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我局将针对老旧城区,加强控规编制的科学性、灵活性及可操作性,为补全缺失的城市功能、完善城市更新策略提供规划保障。
四是加快城市更新项目审批,针对各区(管委会)提报的如绿化公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审查方案,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精简程序,并联办理,加快老旧城区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速度。
十分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