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565号
提 案 的 答 复
尊敬的李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助力国家级二胡(非遗)文化产业集群项目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落实,国家级二胡(非遗)文化产业集群项目拟选址位置位于乐泉社区乐泉村,包括乐泉村村庄改造和新占土地建设项目,不符合庙山镇庙山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部分占用基本农田。
一、优化项目选址,搞好规划衔接。一是建议郯城县依据规划优化选址,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鼓励以自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盘活的农村闲散土地用于发展乡村民宿、健康养老、民俗展览、乡村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二是做好规划衔接。当前正在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议郯城县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在“三区三线”划定和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对该项目做出统筹安排。
二、全力做好项目用地保障。一是根据政策规定,对于纳入省级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用地,由省级直接配置计划指标。建议郯城县争取将该项目列入省重大项目清单,纳入省级用地保障范围;二是自2019年起国家实行增存挂钩政策通过处置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按比例核补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建议郯城县加大存量建设用地处置工作力度,争取更多的核补指标,保障该项目落地。同时,大力实施增减挂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腾退利用项目,使用挖潜指标解决项目用地问题。
十分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