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411号
提 案 的 答 复
尊敬的孙志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停车场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机动车数量迅猛增加,规划公共停车设施数量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不能满足城市车辆停车需求。城市停车设施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切实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不仅是改善城市停车状况、缓解城市停车难和交通拥堵的客观需要,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规划编制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相关部门,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为改善城区交通,缓解交通拥堵,围绕大公共交通体系建设编制了多层次专项规划,停车设施建设也是其中重要部分。
当前,我局配合相关部门,正在启动专项规划修编,以指导下一步城市建设和发展。
一是协调指导市城管局将《临沂市中心城区停车专项规划(2021-2025年)》列入市级空间类专项规划目录清单,配合市城管局及时启动规划编制工作,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落实规划编制资金。
二是我局正在组织开展《临沂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对包括停车系统在内的中心城区综合交通体系进行全面调查,制定优化交通体系整体战略,对停车系统等各项交通系统提出具体优化规划策略。
二、规划设计条件情况
我局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编研方案、临沂市规划管理相关控制标准和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等相关规范规定,在市辖区内的土地出让前,提出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规划设计条件中,对停车位数量提出明确要求。对公共停车场及医院、商超、车站、机场、文化场馆等建设项目,依据《临沂市城市规划管理相关控制标准》及相关规范进行设置。
目前,我局根据《临沂市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2〕11号)要求,拟定了《临沂市建设工程配建停车设施指标与准则(征求意见稿)》,适当提高了医院和大型商场、文体中心、写字楼等公共建筑停车位配建标准。3月份已向各区政府、市直部门和部分开发企业广泛征求了意见,4月份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拟于5月份印发实施。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完成《临沂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年底前形成报批成果。协调指导市城管局加快推进《临沂市中心城区停车专项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与市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年底前形成初步成果。
二是在新一轮控规修编中,严格落实停车场专项规划,将公共停车场及时纳入。加强人防工程类、行政办公类、医疗卫生类、教育类等用地复合利用,充分利用广场、绿地、学校操场的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
三是认真落实市本级停车场规划,加强与属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根据用地需求,加快停车场用地供应。
四是严格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规划核实,对机动车停车设施建设不到位的部分建设单位重罚严管,尽快修订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严厉处置,使其不敢违,违不起!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