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462号
提 案 的 答 复
尊敬的宋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房地产行业管控防范社会风险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房地产行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一直是“保民生”的重要事项之一。而交房维权现象也是房地产行业发展过程中比较尖锐的矛盾之一,严重影响社会安定。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行业管控,我局将积极配合住建局有关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住宅供应计划管理。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法,各区、开发区委托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会同发改、财政、住建等有关部门,根据各区、开发区经济发展计划、规划,科学编制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并上传部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并在市局外网公布。
二、在规划条件与建设条件环节加强衔接。我局加强对规划设计方案、规划条件等环节的监管,要求在相应环节及时对外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配合住建局做好规划条件与建设条件的衔接。
三、加强用地供后监管。在土地出让后,自然资源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出让合同约定,对出让土地的开发利用进行全程监管,包括出让价款缴纳、按时开工竣工、土地实际用途等开发利用各项指标进行动态巡查监管,对巡查出的土地出让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整改。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土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将案件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规范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有关工作部署,完善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向社会公示,方面公众查询和了解。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