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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585729837/gtzy/2021-0000054  发布机构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05-1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的提案的答复

2021-05-10   作者: 点击数:  

孙刚、郑世东、葛明高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我们与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制定相关措施。现将相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机动车停车难、车位难找的现象日趋严重。截至2020年底,我市汽车保有量达280万辆,位居全省第2位、全国第17位。中心城区汽车保有量约82万辆,停车泊位量约52万个,停车供给缺口大、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日益突出,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日益突出。城市停车设施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切实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不仅是改善城市停车状况、缓解城市停车难和交通拥堵的客观需要,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规划编制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相关部门,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为改善城区交通,缓解交通拥堵,围绕大公共交通体系建设编制了多层次专项规划,停车设施建设也是其中重要部分。

2012年,市规划局牵头编制了《临沂市综合交通规划-实施措施设计》,从对外交通、城区交通、公共交通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工程措施、办法和建议。在对外交通方面,提出建设和提升城市大外环,增强与临港开发区联系通道,完善高速公路网,提升中心城区与县区联系通道。在中心城区,提出打通断头路、重视微循环、延伸和提升改造道路、改造和渠化道路交叉口、建设跨河通道、建设和提升改造立交桥、建设地下过街通道、建设高架路、改造快速路、改善五区跨区通道、改造滨河桥头立交为全互通式立交、完善环形+放射的道路结构。在公共交通方面,提出完善公交体系建设,建设快速公交、常规公交系统,合理布置公共交通停靠点,筹建地铁线路。

2013年,组织编制了《临沂市道路与公共交通系统规划》,该专项规划明确提出了城市道路“三环”概念,形成“三环十五射”的城市骨架路网,实现城市道路网和公路网的无缝衔接,加强临沂中心城区与周边县市、乡镇联系。规划了包括BRT在内的路面快速公交方案,近期为轨道交通培育客流,远期为轨道交通未覆盖的客流走廊服务。规划了完善的公交基础设施体系,包括公交枢纽、公交专用道、公交首末站、公交停保场。

2014年组织编制了《临沂市城市绿道慢行系统规划》,引导居民采用“步行+公交”、“自行车+公交”的出行方式,在市域范围内规划了绿道系统,在中心城区提出了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规划方案,规划成果已完成,等待报市政府批复后实施。

2016年3月,市城管局组织编制了《临沂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2016-2020)》,积极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

规划从解决现状停车问题的思路出发,对临沂市停车场进行合理选址和布局,,规划到2020年实现总停车位数105万个,形成以配建停车场为主体、社会公共停车场为补充、路内停车为辅助的区域差异化停车供应体系。同时增加了路外公共停车场近期建设项目的内容,重点解决老旧小区、人民医院、沂州实验学校、汽车站火车站等多个典型片区的停车问题。

我局2013年编制了《临沂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总体规划及重点片区控详规划(2013--2020年)》规划设地下公共停车场36处,地下公共停车位1.71万个。

二、规划设计条件情况

我局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编研方案、临沂市规划管理相关控制标准和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等相关规范规定,在市辖区内的土地出让前,提出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规划设计条件中,均对拟出让地块内的停车进行了明确要求,一般原则为:住宅用地每户1.2个停车泊位,商业每百平方米1个停车泊位。要求土地使用权人严格按照设计条件的约定停车泊位数量编制设计方案。

三、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情况

我局对建设单位提交的规划设计方案,依据按照规划设计条件的约定指标,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对停车泊位数量、尺寸和位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建设项目停车泊位的设置符合规划条件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四、规划实施事前事中监管和竣工规划核实情况

我局编研中心各区分中心依据规划许可的建设方案对工程项目进行放线、验线和全过程监管。依据竣工测绘报告中载明的停车泊位数量结合现场查勘具体情况对项目实际建设停车泊位与规划审批停车泊位的差异情况进行检查,依据《竣工规划核实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竣工规划核实。

五、下一步打算

一是将我市停车专项规划及时修编并纳入到正在编制中的国土空间规划,做好顶层设计,充分考虑到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巨大的社会现实;二是积极探索根据北城小区地段档次提高设计条件阶段的停车位指标标准,以更好的适应我市居民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三是对居住小区在规划中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原则不再规划地下机械停车;四是严格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规划核实,对机动车停车设施建设不到位的部分建设单位重罚严管,尽快修订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严厉处置,使其不敢违,违不起!

十分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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