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永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现将相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反映了人民的期盼、时代的呼唤、发展的必然。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后,“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阶段。
推动乡村振兴,规划是前提,资源是基础。乡村振兴,规划先行。我们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和乡风民俗,立足长远、把握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最大限度彰显特色品味。为响应国家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在规划管理方面,我局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不断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是优化空间开发格局。加快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分生态、农业、城镇等空间,合理确定农业农村发展的建设用地规模,统筹解决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碎片化、村庄布局散乱、建设用地粗放、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
二是加快乡村规划编制。建立了乡村规划师制度,实施村庄规划精品工程,逐打造了一批不同类型、特色鲜明的示范片区和样板村。去年以来,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等,开展了市级村庄规划精品工程,在每个县区选择一个村庄(片区)统一进行规划编制工作,项目涉及38个行政村,村域总面积14488.82公顷,共编制12个村庄(片区)规划,通过村庄规划“小切口”助力全市乡村振兴“大文章”。为继续规划好、建设好美丽宜居乡村,我局进行了调研,并结合学习的江苏、上海、浙江经验,制定了2021年村庄规划精品工程实施意见,指导县区积极参与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三是构建国土“一张图”。加快推进第三次国土调查,全面查清农村地区土地利用现状和权属状况,为有效促进农村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结构优化、布局调整,提供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在此基础上,启动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国土调查数据库以及共享应用平台,形成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
四是聚焦政策支持,加强用地保障。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在规划和管理工作中严格落实“市级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预留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保障乡村新业态发展、村民居住、农村公益设施等用地需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优先用于新上鼓励类产业项目,节余挂钩指标跨县使用,收益用于乡村振兴”的有关要求,统筹安排农村发展用地。
十分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