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8)字第26号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05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土地流转亟待规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土资源部门高度重视耕地保护、粮食安全工作,坚决防止假借土地流转之名进行农田“非农化”、“非粮化”建设。一是强化设施农用地管理。禁止以设施农用地为名违规占用农田建设休闲旅游、仓储厂房等设施。对利用农田进行农业结构调整的要合理引导和监督,不得对耕作层造成破坏;二是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对违法违规占用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永久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及时责令限期改正或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主办: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0539-8729030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7号 技术支持:市政府网站群Copyright©1999-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备案号:鲁ICP备05026973号 网站标识码:3713000024
鲁公网安备 371302023718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