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字第25号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63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放开临沂市测绘市场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临沂市测绘市场现状
自《国家测绘局关于对私营企业测绘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测管字〔2004〕14号)以来,我市测绘市场全面放开,私营企业开始办理测绘资格证书。截至2017年底,我市经批准成立的测绘资质单位共64家,其中,乙级以上测绘资质单位11家,丙丁级资质单位53家;具有不动产测绘专业的资质单位49家。
二、关于行业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山东省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认真开展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2007年市政府颁布《临沂市测绘管理办法》,其中第十九条规定:“在本市从事委托、承接测绘及相关服务等市场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分割、封锁、垄断测绘市场。”
申请测绘资格,不论是私营、还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只要符合《山东省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均予同意办理测绘资质。2017年,我市新审批1家测绘资质,6家测绘资质单位增加了业务范围,1家测绘资质单位办理了资质升级手续。我局鼓励测绘企业公平、公正的参与市场竞争,推动我市地理信息产业发展。
三、关于“多测合一”情况
实行“多测合一”,有助于降低测绘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实现数据共享、提高办事效率。当前,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在组织开展“多测合一”、“多规合一”等工作,推动投资项目联审联办、“一次办好”等审批制度改革,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全面落实“多测合一”等工作标准和要求,切实做好国土资源保障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