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土地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召开全市动员部署会议
2018年8月21日,市政府召开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利用推进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孟庆斌讲话。孟庆斌市长在讲话中指出,抓好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是讲政治的现实体现,是实现临沂市高质量化发展的现实需求,是拉长经济要素短板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依法依规,突出以用为先,下大气力盘活土地存量资源,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各县区、开发区作为责任主体,要主动认领任务,成立工作专班,细化整改方案,制定清晰的时间表、路线图、配档表,逐宗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全力以赴抓好任务落实。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又上下联动、合力推动,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充分的用地保障。
二、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利用专项行动
市政府以临政办字〔2018〕131号文件形式,印发《临沂市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土地利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组织实施、保障措施四个部分,对各县区需要完成的任务指标进行了量化分解,方案要求自2018年8月至12月,用五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利用专项行动。对批而未供土地,主要采取出让一批、划拨一批、置换一批的措施处置到位;对闲置土地,按照依法依规、以用为先的原则,及时做好调查取证、认定告知、处置方案制定、上报核销等工作,确保按时按成任务。
三、制定完善盘活处置政策
一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依法没收的违法用地建筑物处置行为的实施意见》(临国土资发〔2018〕55号)文件,明确了依法没收的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处置行为的适用范围、处置原则、职责分工、移交方式、处置方式、处置程序及其他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处置行为,加快违法用地的处置、供地速度。二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制定了调整利用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并召开会议组织各县区全面梳理排查,共查出拟调整地块1197亩。其中,农用地1152亩;耕地549亩;未利用地27亩。三是加快集体建设用地手续的办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临沂市集体建设用地审核服务指南》,集体建设用地审批的依据、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收费标准等事项,对村办企业、公益事业、村民住宅等用地的审批作出了明确规定,推动化解了全市数千亩已批未供的集体建设用地。四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土地市场信用监管促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的通知》,将未供即用不积极完善用地手续的用地主体列入土地市场信用黑名单,停止办理新的用地申请及不动产登记业务,督促用地主体抓紧办理用地手续。
四、严格督导、考核和奖惩
市政府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内容纳入市政府专项督查事项范围,建立了定期调度、通报制度,督促各县区、开发区及时成立领导组织和工作组织,及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及时召开不同层级的动员部署会议,迅速启动各项盘活利用工作。市政府连续六年表彰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先进县区,累计奖励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近2000亩。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市处置2009-2015年批而未供土地面积19218亩,完成处置任务的141.2%;处置2013-2017年批而未供土地面积37778亩,完成处置任务的88.9%。全市2013-2017年平均供地率达到73.21%。全市闲置土地处置任务17898亩,已处置完成8879亩,超额完成处置任务。
五、建立防控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用地的长效机制
(一)严格实行征地预存款制度。对通过联合预审的征地项目,由申请用地单位缴纳征地预存款,主要包括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等征地补偿费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各地开发区财政部门设立征地预存款专户,由用地单位在组织征地报批材料之前,将征地预存款一次性缴入专户,未缴纳征地预存款的不得组织征地。征地批准后国土部门组织供地,申请用地单位竞得土地的,征地预存款转为土地价款,多退少补;未竞得的,不计息返还。
(二)探索试行标准地制度。坚持以市场导向和法治方式探索建立工业用地“供给-监管-退出”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以提高土地利用质量和效益为目的,以工业项目投资建设协议和出让合同为依据,对项目在用地期限内的利用状况实施全程动态评估和监管,通过健全工业用地产业准入、亩产效益评价、土地使用权退出等机制,将用地建设投入、产出、节能、环保、科技等各项要素指标标准纳入日常监管,实现土地利用全程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工业用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行为,提高工业用地标准化管理能力和水平,从源头上防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
(三)探索建立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制度。配合工信部门扎实开展工业用地亩均效益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落实企业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措施,探索实施产业用地差别化管理。通过“亩产论英雄”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对每个企业准确分类、定位,好的企业,集中地、水、暖、气、电、污等各种资源要素予以鼓励支持、扶持壮大;差的企业,予以各种生产要素限制,予以适当补偿后引导退出,促进“创新能力强、亩均产出高、社会贡献大”的企业加速发展。
联系单位: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组
联系人:刘晓 联系电话:8729062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