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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852681291/gtzy/2019-0000085  发布机构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9-06-2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25号提案(关于实施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 助推农村振兴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25号提案(关于实施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 助推农村振兴的建议)的答复

2019-06-20   作者: 点击数:  

张建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 助推农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稳步推进沂南县“三权分置”试点工作,根据建议内容,开展学习调研。

沂南县被省委省政府列为全省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县。沂南县与市局组成联合学习考察组,分别于4月23日至27日、6月4日,先后赴浙江省义乌市、德清县、山东省禹城市参观学习,全面了解试点地区在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和农村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一、开展调查摸底

沂南县组织专职人员,利用近一个月的时间,先后去岸堤、大庄、马牧池乡等15个乡镇,深入30多个村居座谈调研,积极开展调查摸底,摸清全县宅基地基本情况。全县农村居民点面积139.12平方公里(208680亩),其中农村宅基地32.87万宗(全县25.89万农户,户均1.27宗宅基地),宅基地总面积为68.14平方公里(102210亩,每宗宅基地平均0.3亩),闲置的农村宅基地6.98万宗,面积21704亩,闲置率平均为21.24%。

二、编制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学习调研情况,结合试点实际,沂南县与市局多次酝酿讨论,拟定了试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试点目标、试点内容、试点步骤、保障措施六个部分,主要从工作安排、组织领导、项目实施、制度制定等方面予以重点保障和实施。该《实施方案》沂南县人民政府以沂政报〔2018〕44号文报请市政府批复,经临沂市委市政府审核后,已报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启动试点工作

沂南县与市局联合拟订形成了“1+7”试点政策制度体系,即一个试点实施方案和七个指导性意见,全面指导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按照试点实施方案要求,根据进度安排,遴选确定岸堤镇东北村(朱家林大组)等5个乡镇10个村居作为第一阶段县级试点村,待探索经验,摸清路子,条件成熟后,再启动第二阶段乡镇(街道)级试点村试点工作。目前,第一阶段试点村工作已全面开展。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沂南县开展试点工作基础上,按照自然资源部“三块地”改革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改革要求,探索推进编制村庄总体规划,以宅基地利用现状调查信息为基础,积极开展宅基地有偿使用、有偿退出、入市交易、流转抵押等相关工作,对发现的新问题及时总结、及时研究解决方案,对制度不完善的地方及时修订完善,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提炼汇总,在全市范围内循序渐进推进完善宅基地改革工作。

联系单位: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组

联系人:刘 晓    联系电话:8729062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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