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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54446139/gtjfgk/2023-0000027  发布机构  政策法规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09-21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二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30278号《关于加快实现企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二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30278号《关于加快实现企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2023-09-21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袁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实现企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收悉。该建议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共同办理。首先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相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内容:

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素保障是关键。自2020年起,国家实行“增存挂钩”配置年度新增计划指标政策,落实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我局也分年度印发《土地指标跟着项目实施办法》,要求县区持续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保障有效投资项目落地。今年土地要素保障基本政策如下:

(一)用地指标获取途径。关于项目土地指标,根据目前国家和省级层面的政策要求,用地指标可以通过对上争取(争取列入省重大、省外资、省重点基础设施等省级重点建设项目,使用上级预留专项计划)、对内挖潜(增存挂钩核补新增、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对外购买(异地购买新增指标、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等多种方式进行获取。

(二)继续采取增存挂钩配置年度新增用地计划。经对接,今年国家还将继续实行“增存挂钩”机制,但具体配置规则暂未明确。

(三)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级统筹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民生、公益类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重点产业项目用地,对于县域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建议强化用地主体保障责任的落实,按照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结合亩产效益评价结果,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并通过持续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力度来提高建设用地产出效能,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还能核补新增用地指标保障项目落地。对于具有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投资规模大、产业带动性强的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如超出县区用地保障能力,可以申请使用市级统筹计划指标予以保障。

今年1月27日,我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度新增用地计划指标使用管理的通知》(临自然资规字﹝2023﹞12号),在国家明确2023年新增土地计划指标管理方式前,对各县区实行不限量的预支指标政策,各县区可按需申请预支2023年度新增用地指标,用于保障有效投资项目落地,年底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统一核算。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答复内容:

做好选派干部帮扶重点企业。配合组织部起草《关于选派干部帮扶重点企业的建议方案》,对新选派服务专员和帮包干部的具体数量、职责定位、推进机制等进行了细化明确,计划重点向109家未选派干部的企业选派服务专员,在此基础上,为每个帮扶对象再确定1名县级干部进行联系帮包。同时对全市骨干企业、成长型企业进行全面摸排,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纳税贡献和服务需求情况,建立企业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为选派干部提供依据和支撑。经摸底,确定全市骨干企业90家,主要根据2022年度企业产值,筛选了产值过10亿元的重点企业;确定全市成长型企业110家,其中,潜力企业37家(2022年度企业产值5-10亿元的企业)、新投产企业45家(2021年以来新投产的、预计2023年产值过亿元的企业)、特色企业20家(专精特新、瞪羚企业、单项冠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细分行业代表性企业等特色性企业)、知名企业8家(近年来招引的全国知名企业集团)。

十分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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