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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54446139/gtjfgk/2023-0000024  发布机构  政策法规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09-25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二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30284号《关于对罗庄区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二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30284号《关于对罗庄区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建议》的答复

2023-09-25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高洪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罗庄区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建议》收悉,您提出的加快工业用地提质增效非常有针对性。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内容:

一、全面实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

2020年,我市印发《临沂市“标准地”出让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在省级以上开发区试点实施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结合建设用地控制标准,提出工业用地的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等具体用地指标,并同时附具项目设计方案,纳入土地出让条件,推进“落地即开工”。罗庄区政府也同步编制了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试点实施方案和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在总结试点经营的基础上,2021年12月,全市范围内新增工业用地全部实行“标准地”出让。通过推行“标准地”出让,较好解决了工业项目审批长、开工慢、监管难等堵点难点问题,推动了工业项目尽快落地建设。在签订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县区、开发区与土地使用权人同时签订建设项目监管合同,约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容积率等监管内容,由县区、开发区负责工业项目履约监管,落实差别化的管理措施,引导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二、积极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

我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意见》(送审稿),从加强规划计划管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严把产业准入监管、深化存量土地资源盘活、严格节约集约用地考核等5个方面,推出18条硬核措施,助推工业经济“量质齐升、两年万亿”。拟在全市范围内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保障线内工业用地空间,原则上不得调出;线外原则上不再批准新的工业用地,逐步引导线外工业用地向线内转移,推动形成产业集群、企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工业用地格局。

三、探索实施重奖重罚机制

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意见》(送审稿)中提出,市政府每年第一季度对县区进行上一年节约集约综合考核,根据县区节约集约综合考核得分,分成三档,在确定当年度市级统筹各县区新增用地指标时对应乘以相应系数。文件还提出,市政府每年对全市平均亩产税收排名前三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评选表彰为“节约集约用地示范园区”,适当给予用地指标奖励。

目前,《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意见》(送审稿)正在进行合法性审查,待通过后提交市政府研究印发。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调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政策落实,做好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相关工作,为全市工业用地发展提供用地空间,助力罗庄区工业经济发展。

罗庄区人民政府答复内容:

近年来,我区紧紧围绕“富强精美新罗庄”的发展定位,通过实施“一区四园”提升改造、“三湖一城”片区开发,为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和城市更新改造注入了强大动力,初步实现了土地要素保障从“依赖新增”向“盘活存量”的转变,有力促进了城市、产业、生态、人文的有机融合。

一、强化工业项目准入把关

区自然资源局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推动高质量发展,严把工业项目准入,严格根据《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的标准对项目用地进行规模控制,提升项目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新增三项工业项目用地准入条件:一是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政策要求,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开发区、工业区;二是用地面积低于 15 亩的新增工业项目不予报批用地;三是通过区政府的联审联批程序。

二、落实工业用地“标准地”方式出让

2020年5月30日,我区出台《罗庄区“标准地”出让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罗政办字〔2020〕16号),对经开区内所有工业用地按照“标准地”方式出让。2022年11月15日出台了《罗庄区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试行)》,进一步明确了“标准地”五项指导性标准。2020以来,全区按照“标准地”方式出让工业用地14宗,面积478.11亩,全部位于经济开发区内。下一步,开发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将在项目竣工达产后,依据《工业项目投资建设协议》的约定,严格实施动态巡查监管。对不履行用地指标标准、违法协议约定的用地企业,限期整改并追究其相应违约责任。对限期整改仍达不到协议约定标准的项目用地,综合运用经济、行政、信用、法律等手段,采取收回、流转、置换、收购等方式,引导企业退出用地,促进优胜劣汰。

今后,我们将会认真按照代表的建议,为项目落地做好土地要素服务保障,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答复内容:

一、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发展

严格落实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推动政策红利快速、精准落地,以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赋能临沂经济发展,实现放水养鱼,精准滴灌的作用,用税收的减法来实现经济增长的加法。

(一)增值税税收优惠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5号)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自2021年5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在2022年12月31日前,退税条件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规定执行。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近年来,国家为扶持企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等,这些政策大部分是普惠性政策。

1.《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号)规定,企业或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准予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6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其他税费优惠政策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6号)规定,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号)规定:一是2021年第30号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上述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延缓缴纳的税费在2022年1月1日后本公告施行前已缴纳入库的,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二是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释放市场主体活力

(一)办税缴费流程不断优化

持续提升税费服务水平,从现场办税到网上办税、移动办税、电话办税、银行网点办税、第三方代办等多元办税,从属地办税到“同城通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形成了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社会办税为补充、实体办税服务厅兜底的“四位一体”多元化办税服务模式,实现了办税模式的根本变革,截至目前,全市“非接触式”办税占比达96%以上。在2022年全省税务系统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我市位居全省第三名。

(二)办税成本有效降低

积极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由87项减少至1项,取消314项办税资料,29项限时办结事项“容缺办理”,纳税人报税资料压减50%。连续10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456项便民办税措施,公布213项涉税业务“一次办好”清单,212项实现全程“网上办”,实现财产行为税“十税”合并申报,全力实现线上线下互通、前台后台贯通、内部外部联通,不断提高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深入推进数据共享,加强数据穿透分析,着力构建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手段,重点查找税收征管中的难点、堵点,做到风险早发现、早化解。

(三)退税速度明显加快

为保障纳税人简便快捷享受缓税政策,税务机关在电子税务局增加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退税信息确认”功能,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通过简单点击,一键快享优惠政策。纳税人确认办理的无需提交其他资料,税务机关将按照企业划型标准办理退税,实现“无感”续缓。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将一、二类出口企业出口退(免)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对重点出口企业实行“即报即审”。

三、坚持“以数治税理念”,提升税收治理能力

(一)贯彻“以数治税”强分析

完善大数据制度体系,加快建设以数据供应、获取、管控、应用为主体的税收大数据制度体系。加强数据分析,拓展数据应用场景,强化数据保障服务,深化数据挖掘分析,推进分析成果在税源管理管理中共享。强化外部门数据获取,深化第三方数据分析应用,推进协同共治,全面强化税源管理。

(二)加强税收监管促公平

把公平执法作为最好的服务,依托现代化信息技术,构建“信用+风险”新型动态监管机制,对高信用低风险的无事不扰,对低信用高风险的分类应对。健全监管链条,遵循税收现代化发展方向,设立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大企业管理等机构,推行跨区域稽查,形成了从税源管理到征收、评估、稽查等环节的全新监管链条,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明显提升。加强行业监管,将税收集中度高的重点税源行业、风险集中度高的管理难点行业、区域集中度高的地方特色行业作为监管重点,大力实施“模板化”风险管理。强化稽查打击,充分发挥稽查利剑作用,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三)强化结果运用提质效

深入贯彻“四个共享理念”,针对性提升税源管理质效。对税源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对疑点表现、分析要点、核实重点等全过程共享,便于加强日常管理,堵塞征管漏洞。

四、发挥税收分析优势,强化“以税资政”功能

“把好经济脉、唱好服务经”,临沂市税务局紧紧立足区域发展需求,着力提升税收经济分析能力,挖掘好税收数据“金山银库”,全力当好助推经济发展的“税收智库”。我局从税收角度全面剖析区域经济发展的各个维度,直面发展短板和难题,为地方经济“腾笼换鸟”,动能转换提供更加清晰的“税收方案”;多角度、大数据、全维度的分析园区企业发展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措施;深挖制造行业税收数据背后的经济原因,突破“税收语境”,找准转型升级中的“好中之忧”,提出意见建议,助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主动与发改、财政、统计等多部门联动,立足全市产业发展,加大税收分析的“拳头力量”。 “有的放矢”关注支柱行业和特色行业,分析新形势下各产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把握税源趋势、税收形势、行业走势,展现经济数据,为经济发展提升工业用地质效,提供观测经济形势的“窗口”。

临沂市工信局答复内容:

为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市工信局结合亩产效益评价情况在全市开展低效企业整治提升行动。其中根据2022年亩产效益评价数据及县区摸底情况,确定了全市911家低效企业列入2023年低效企业整治提升清单,罗庄区52家亩均税收低于3万元企业列入整治提升清单,经前期企业占地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再次核实,结合一季度企业税收情况测算,罗庄区25家企业一季度亩均税收超过0.75万元/亩(预计全年能够达到3万元以上),符合出清标准,预计全年出清率达到51.92%。现将罗庄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破产清退一批取得新突破

对企业经营效益不佳濒临破产,形成“僵尸企业”的,联合镇街引导企业通过破产重组、股权转让等司法处置方式盘活土地,促使土地产生新的经济效益。山东圣威新能源有限公司因经营不佳停产,经街道指导,目前已通过司法程序申请破产,土地正等待司法拍卖,土地盘活后可产生新的经济效益。

二、盘活用地一批取得新成效

引导企业将闲置工业用地,通过租赁、征收等途径,提升土地的亩均税收。山东独厚管业有限公司将闲置的20亩土地租赁给厚海管业,既解决了厚海管业的用地问题,又提高了自身的亩均税收。2022年亩均税收达到7万元以上,成功摆脱低效。目前,全区通过出租闲置土地方式提升亩均税收的有2家,通过土地征收方式的有2家。

三、税收辅导一批取得新成绩

加强对低效企业的纳税辅导,实行按需开展涉税风险预警提醒等柔性税收管理,依法依规引导企业对涉税风险进行自我评价,鼓励自查自纠、自我修正,促进依法诚信纳税。8家企业因享受出口退税、免税等优惠政策,可逐步退出低效用地整治范围。

四、技术改造一批取得新提升

通过技术改造,提高生产效率,提升技术含量,提高亩均税收。山东豪门铝业有限公司通过实施年产2万吨新能源汽车电池托盘技术改造项目,提高产品附加值,提高亩均税收。目前,全区低效企业正在实施技术改造的有7家,预计技改完成后,亩均税收均可达到3万元以上。

五、精准帮扶一批取得新进展

针对企业订单缺少,行业不景气等实际困难,由区级领导帮扶,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土地、政策等方面存在的难题,实现工业产值提升,税收增加,力争实现亩均税收3万元的目标。

六、整合重组一批取得新变化

通过整合企业原有用地、引导企业“飞地入园”等措施,将原本经营不利、效益不好的企业整合重组,以提高亩均产出。目前,全区有3家企业正整合重组,预计重组后将摆脱低效。

十分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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