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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585729837/gtzy/2022-0000083  发布机构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9-09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277号《关于帮扶矿山企业办理采矿手续以有效解决自备矿山停工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277号《关于帮扶矿山企业办理采矿手续以有效解决自备矿山停工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2022-09-09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高立强、谢宇、钱春平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帮扶矿山企业办理采矿手续以有效解决自备矿山停工问题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代表们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汇总相关部门办理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意见

你们对我市矿山和生态保护红线有关情况的调研符合当前实际情况,提出的建议对我市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经请示省自然资源厅,目前我省在采矿权审批方面依据的仍然是2016年版的生态保护红线,全省范围内与生态红线范围重叠的采矿权暂时无法办理延续手续。对于矿山企业自愿扣除与生态红线重叠区域的采矿权,可以办理缩界和延续手续。

目前,我市采矿权审批登记事项已划转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自然资源方面的技术审查。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优化审查流程,加快业务审查速度。在新版生态红线发布实施后,配合审批部门尽快为矿山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让矿山恢复正常生产。二是按需有序出让采矿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指导各县区做好矿产资源供需调研分析,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出让新的采矿权,提高矿产资源供给能力,保障矿产品充足供应。

二、市生态环境局答复意见

(一)扎实开展矿山领域环境信访案件调查处理工作。聚焦矿山环评手续和落实情况、尾矿库及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处置情况、利用废弃矿山非法排污情况等三方面问题,重点关注历次中央、省级环保督察信访件涉及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全力做好矿山环境信访问题“清零”工作。(二)进一步强化矿山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抓手,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切入点,突出科学执法、精准执法、规范执法,重点针对是否通过环评审批、通过环评验收、是否落实污染防治设施等方面进行检查,以执法促守法,引导企业自觉守法。(三)坚持执法和服务并重。践行“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执法模式,结合国家有关政策及技术规范规定,向企业细致传达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管控要求,指导企业梳理项目存在的难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帮扶矿山企业合法合规的完成环评审批。

下步,生态环境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工作,推动矿产资源集约开发利用及矿山周边环境持续有效改善,实现矿山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协调发展。

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答复意见

(一)关于分类施策采矿权登记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规定,“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是刚性约束性规定,压占生态保护红线的采矿权不符合办理登记要求,如采矿权人放弃压占生态红线范围,可以予以办理采矿手续。

(二)关于分步办理采矿权登记问题。根据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市行政审批局自承接采矿权登记以来,进一步规范采矿权登记流程,积极指导企业完善采矿权登记材料,依法依规为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采矿权登记。

下一步,市行政审批局将加强与部门沟通,及时了解生态保护红线最新政策规定,积极主动为矿山企业做好采矿权登记服务。

十分感谢你们的建议,希望你们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祝你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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