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安、于升凤、李兰柱等代表:
你们10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调整郯城绿色化工产业园范围的议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办理,结合本部门职责及工作实际,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在建议中,你们提出“建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快国土空间规划调整进度,如短期内因政策因素无法完成,可由主管部门协调省相关部门,在国土空间规划报批期间予以支持或容缺办理;建议市化转办牵头,郯城县配合,争取省化转办尽快纳入审批流程;请求市政府予以高度重视,适时对接省政府,在省化转办审批后,及时予以研究、批准。”等措施,非常具有针对性,我局作为建议主办单位,会同协办单位市工信局共同进行了研究。
一、绿色化工产业园规划情况
2022年5月9日,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部署安排,我市开展了新一轮“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现已形成划定成果上报省自然资源厅。郯城县化工园区拟调整扩建的一二期范围,均已纳入郯城县本轮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现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进度基本一致,都在进行“三区三线”划定工作,规划编制批复时间上级部门还未明确,从目前工作进展来看,短期内无法批复完成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对于郯城县绿色化工产业园区拟扩建区域,一期部分用地符合郯城城市总规和土地利用规划,对符合两规的项目,可以通过两规一致性调整进行处理,不必等郯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目前,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在开展该项工作。二期调整扩建范围因涉及其他因素需待郯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后方可实施。
二、市化转办办理意见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字〔2017〕168号文件“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章认定标准 第八条 化工园区认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二)应编制总体发展规划,并与所在市、县(市、区)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符,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山东省渤海和黄海海洋生态红线等相关要求。化工园区扩界与化工园区认定要求条件相同。市化转办经请示省化转办,省化转办答复需具备认定要求条件方可受理审批项目。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支持帮助。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