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圣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兰陵县凤凰山铁矿项目建设的建议》收悉,经汇总相关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意见
目前,兰陵县凤凰山铁矿项目已列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第二批省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名单的通知》(鲁发改重点〔2020〕1363号),2022年2月19日,省自然资源厅以鲁自然资函〔2022〕120号批准该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
根据目前政策要求,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名单有效期为两年,在该期限内,项目建设所需新增用地指标由国家配置。同时,按照单独选址项目报批要求,项目报批前应依法取得立项审批手续,我局已指导兰陵县局及时告知项目方加快完成项目立项审批。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会同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加强与项目方沟通,争取使用国家配置指标解决项目所需新增用地指标,推动项目用地手续加快办理。
二、市发改委答复意见
(一)基本情况。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单位GDP能耗下降纳入各级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根据省下达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目标,市政府统筹考虑全市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工作形势、各县区“十三五”基数以及重大生产力布局等因素,分解下达了各县区单位GDP能耗下降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二)关于能耗指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促进能源资源高质量配置利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对超额完成能耗强度下降任务地区,免予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兰陵县未完成2021年度能源消费强度激励下降目标,建议兰陵县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严控“两高”行业盲目发展,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大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工作力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完成节能约束性目标任务。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兰陵县落实省级能耗指标收储使用制度,争取申请使用省级收储指标。
十分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