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彭新涛、许付平、孙桂伟、刘传功、王庆成、杜新彦、王彦法、张守民、刘西村、解玉国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将商业网点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的议案》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现将相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科学、合理的城市商业网点布局不仅能够促进地区商贸流通业的持续发展,而且能够扩大城市对外形象、提高城市品位、增强城市活力,构建和谐统一的城市人居环境,进而实现经济社会的繁荣稳定。
为促进临沂市商业发展,合理布局商业网点,促进城市经济发展,依据《临沂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2015年修改),2015年7月,我局会同临沂市商务局组织编制了《临沂市商业网点规划(2016-2025年)》,以城市商业中心、区域商业中心、社区商业中心、商业街、农副产品零售终端、商品交易市场等为规划对象。
至规划期末,中心城区形成“两轴三带”、“双核多片”的商业布局空间结构。重点建设“2”“2”“12”16处商业中心、22处商业街、55处社区商业中心和90处农副产品零售终端;形成“日常生活不出社区、双休购物不出片区、时尚消费不出城区”的商贸服务环境;加强商品交易市场和商贸物流配套设施建设。
结合市域城镇职能,依托各县、区交通优势和产业优势,至规划期末,形成“一轴一带”、“一核三副五心多节点”的城镇商业体系,重点对九县商业网点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
规划中确定的商业网点建设控制标准为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中心城区商业网点建设进行审批、监督和检查的基本依据。我局将对规划确定城市商业中心(副城市商业中心)、区域商业中心、社区商业中心严格控制,不允许擅自改变用途。
十分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