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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585729837/gtzy/2021-0000031  发布机构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06-13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监督乡镇层面依法执法规范执法建议的答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监督乡镇层面依法执法规范执法建议的答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06-13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李士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监督乡镇层面依法执法规范执法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现将相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您对各县区农村项目建设、居民宅基地建设形形色色的违法建设调研符合当前实际情况。农村违法建设及查处部门主要分为以下五种情况:(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非法占用土地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由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处。(二)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按照现行《土地管理法》法第七十八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查处。(三)城镇规划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处;(四)在乡、村庄规划区未取得乡村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拆除的,可以拆除。(五)违反《建筑法》及有关基本建设法律法规的行为,由建设主管部门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理。

在近年综合执法改革时期,我市各县区均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设执法大队,拥有执法权,统一行使土地管理以外的违法建设执法权。由于农村违法建设、违法占地的“小、散、远”特点,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出台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在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领域,积极推动科学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自然和规划执法监管网络,通过卫片执法、无人机监控,结合执法人员动态巡查,实行分层级、定人员、包区域、实现网格化监管,确保每一方土地“有人看、有人管、有人护”。今年以来,我局持之以恒打击规划违法建设行为,创新出台了《临沂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启动实施《严格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利箭行动行实施方案》,采取强有力措施做好耕地保护、打击非法占地和违规建设行为。

乡镇人民政府承担负耕地保护、乡村建设违法监管职责,监督乡镇层面依法执法规范执法非常必要。我局从三个具体层面落实规范执法工作。

一是有执法权方可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未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权;镇人民政府负有保护耕地、打击乡村违法建设的法定义务,应当履行对违法建设、违法占地行为的巡查、发现、制止、报告等职责。严格要求我局执法人员履行职务时应当出示有效执法证件,依法履职,严禁辅助执法人员单独执法。

二是加强基层执法人员培训。2020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系统执法人员已经培训两轮;今年计划10月底前再次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同时,今年还将重点做好实施田长制加强耕地保护、打击违反规划非法建设的集中宣传。我局也将根据您的建议扩大培训范围,配合县区人民政府做好乡镇执法人员有关业务专门培训。

三是完善基层执法队伍。自然资源部门的基层所,是做好乡镇自然资源监管的是重要力量;基层所和自然资源综合执法队伍密切配合,形成基层执法整体合力。近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一些地方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改革经验,对比分析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面临的实际问题,积极推动执法体制改革。

十分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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