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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585729837/gtzy/2021-0000026  发布机构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06-04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大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力度建议的答复

关于进一步加大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力度建议的答复

2021-06-04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赵宝芝、谢玉华、宋思伟、马向明、邹梅娟、刘霄、许敏、吴汉花、王莹、夏传健、徐琳、董磊代表:

你们好,感谢您们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你们在市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力度的议案》已收悉。现将相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2020年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基本情况

2020年5月份,市违治办组织各县区对2017年1月1日以来产生的各类违法建设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摸底,基本托清了违法建设的底子。全市共排查摸底违法建设498万平方米;其中,摸排建成区内206万平方米,建成区外292万平方米。2020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建立健全了违法建设网格化巡查查处机制,攻坚克难,创新实干,共治理各类违法建设480万平方米;其中,治理建成区内违法建设188万平方米,治理建成区外违法建设292万平方米,初步遏制了新增违法建设的增长势头。

(一)初步建立健全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机制。一是提请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20年度城市违法建设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召开了全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推进会议;二是市、县区成立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辖区内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二)拓宽了违法建设发现渠道。组织在电视、报纸、网络等不同媒体持续播放、刊登了《关于开展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向全社会公示了市级及各县区监督举报电话,进一步健全了违法建设发现机制,营造了浓厚的违建治理氛围。2020年,市违治办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电话1160个,接待来访群众391人次,向各县区下达《督办通知单》616份、《挂牌督办通知单》43份,督办治理效果明显。

(三)拆除了一批影响力大的违法建设。各县区攻坚克难、重拳出击,拆除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兰山区拆除了柳青街道沂州花园小区东门大型钢结构违法建设,罗庄区拆除了盛庄街道壹卡汽配城西邻违法建设和白鹭金岸小区内大量新增违法建设。

(四)加大了追责问责力度。2020年8月28日,市违治办组织召开了全市新增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约谈会议,对新增违法建设治理不到位的镇街进行了约谈;将一批建筑体量大、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治理不到位的违法建设案件,移交至纪委监委追责问责。

(五)建立了月度调度和季度专项考核机制。各县区每月上报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量,市违治办对各县区治理工作量每月一通报,每季度一考核。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新增违法建设管控不力。从全市层面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明确要求深入开展城市违法建设治理攻坚行动,将“控增量”作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首要任务。但是,部分县区新增违建治理到位率偏低,新增违法建设的管控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

(二)违法建设出现新的形式。目前,各县区非法占用耕地进行违法建设的现象相对减少了,但是,出现了一些新的违法建设形式。一是各县区工业园区内,出现了占用工业用地建设商品楼,对外出售的情况;二是部分村居委与社会个人、企业合作占用集体土地建设小产权房,并对外出售,扰乱了正常的房地产健康经营秩序。

三、下步打算

(一)实现违法建设巡查发现渠道全覆盖。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群众报”的问题发现机制,充分利用卫星拍摄图片,实现全市“一张图”管理;与城管无人机大队进行信息共享,对违建信息进行甄别确认,做到视频信息每月比对,建立新增违法建设台账档案,确保实现新增违法建设“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二是公布违法建设举报网站、电话等,明确专门机构负责举报受理工作;三是建立违法建设定期曝光制度,通过各种媒体,依法向社会公布违法建设控制和查处情况。

(二)开展新增违法建设治理攻坚行动。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全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将“严格管控新增违法建设,力争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作为治理工作的总体目标,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顶格处罚各类违法建设,深入开展新增违法建设治理攻坚行动。

(三)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情况。目前,我市市辖区及9个县的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均已形成成果。2019年以来,已完成849个村庄的村庄规划编制。其中,省级村庄规划精品工程朱家林片区已通过省厅专家评审,获得省一等奖。同时,积极探索并在全省首创实施乡村规划师制度,全部县区完成试点镇(街)乡村规划师配备。

(四)是推进农村集中成片建房情况。依据市农委《2021年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工作要点》,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推动兰陵县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有效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资源。我局牵头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抓好罗庄、兰陵国家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五)进一步落实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各县区(高新区)是违法建设查控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违法建设查控工作;乡镇(街道)是违法建设查控工作的主战场,是辖区内违法建设查控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落实违法建设的巡查、发现、报告、制止和拆除等工作;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违法建设巡查机制,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并立即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相关执法部门。

发展改革、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城市管理、农业农村、行政审批等相关部门要履行各自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同配合,严格履职尽责,形成治理违法建设的工作合力。

(六)理顺工作机制,切实将违法建设处置到位。各县区严格管控违法建设,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拆除”,确实不能拆除的,要没收到位。没收建筑物实行属地管理,没收建筑物所在县区(高新区)按照从严处置、合理利用的原则,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没收建筑物的处置工作。执法部门做好违法建筑物的立案查处及移交工作。

(七)严肃追责问责。一是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严厉打击地方政府及政府公职人员纵容、包庇、甚至暗中支持违法建设的行为,让各类违法建设“保护伞”付出代价。二是建立健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约谈制度,对违法建设发现不及时、控制不彻底、查处不到位的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问责。

(八)强化督导考核力度。制定2021年度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考核办法,以无人机巡查发现、卫星图斑比对发现的新增违建治理和群众信访投诉的新增违建落实情况为考核内容,对各县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行专项考核。正在建议市政府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观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各县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积极性。

最后,感谢您的意见建议,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持续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秩序,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欢迎各位代表监督指导。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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