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升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工程建设用地与国土图斑矛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1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山东省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储备区划定及整改补划实施方案》,按照文件要求,我局正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等工作。一是全面开展调查核实。充分运用卫星遥感和信息化技术手段,以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等成果为基础,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专项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对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进行全面核实,找准划定不实、违法占用等问题,梳理问题清单,提出分类处置意见,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元编制整改补划方案。
二是清理划定不实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耕地或其他土地错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量质并重”的原则,进行整改补划,按法定程序修改相应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这其中包括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河道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移民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项目涉及的图斑。对河道两岸堤防之间范围内不适宜稳定利用的耕地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予以整改补划;对于河道拦河闸占用滩地被定性为占用基本农田问题,我局将根据两部《通知》和省厅《方案》要求对划定前已经建设的水利设施予以整改、补划。
三是落实工作责任。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具体操作办法,明确责任和措施,指导各县区根据永久基本农田现状核实情况,按照问题清单,提出分类处置建议,编制整改补划方案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方案,并同步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更新完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报批工作。
联系单位: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组
联系人:刘 晓 联系电话:8729062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