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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852681291/gtzy/2019-0000075  发布机构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9-06-2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01号建议(关于规范征地工作程序、防止投资损失的建议)的答复

对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01号建议(关于规范征地工作程序、防止投资损失的建议)的答复

2019-06-20   作者: 点击数:  


彭云占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征地工作程序、防止投资损失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严格控制征地范围和规模

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内,我市仍将处于工业化、城镇化高速发展阶段,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日趋尖锐,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两难局面和双重压力将持续增大。《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建议》提出 “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并逐步深化试点工作,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探索缩小征地范围途径和方式,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机制”。

目前,自然资源部正在全国试点征地制度改革,主要内容就是缩小征地范围。全国人大也正在修订《土地管理法》,其中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缩小征地范围,实行公共利益征地。同时,我们现在是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实施征地,每年我市征地量大约在4万亩。

(二)规范征地工作程序

2017年4月,山东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征地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程序、依法依规进行,不能有规避和简化程序的行为。你们提到的预征地问题,个别县区可能存在这个现象,今后,我们将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严格依照征地程序,规范征地行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联系单位: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组

联系人:刘晓联系电话:8729062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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