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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字第20号
对市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00号建议的答复
刘西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市县城区加快规划建设医养结合养老综合配套设施推进民生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在下达年度用地计划中,每年都安排一部分专项用地计划用于养老机构建设。我局在建设用地安排方面,优先保障医疗、养老等建设项目用地,对于需要占用新增用地的项目,优先分配新增用地指标。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民政部门按照专项计划专项使用的要求,认真搞好工作对接,严格把关项目类型和用地情况,积极支持养老等基础设施建设。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临沂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0539-87290610539-8729062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