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17)字第11号
对市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0号建议的答复
黄进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罗庄循环经济示范区政策扶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大力支持临沂循环经济示范园建设,积极为园区内低耗能、高产出项目做好用地保障服务工作。鼓励企业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建设高标准厂房。对于确需新增用地的重点项目,在年度计划分配时,根据项目综合考评情况和用地需求,纳入计划指标分配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安排使用。加强用地政策和产业政策衔接,严格建设用地标准,提高节约集约资源利用水平。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临沂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0539-87290610539-8729062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