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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字第8号
对市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7号建议的答复
李金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东部商业新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东部商业新城建设项目,我局在前期开展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中,已经将该部分区域用地纳入规划调整完善方案,正在上报省政府批复。下一步,在东部新城开发建设中,我局将积极做好建设用地保障工作,根据开发建设项目实际需求,在土地年度计划实施、土地指标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优化服务流程,为开发建设项目积极提供用地服务。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临沂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0539-87290610539-8729062
2017年6月23日